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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国颁布土地利用管理办法 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

发表于2006-12-26
“办法”规定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相平衡; 

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 

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办法”要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城镇村建设用地指标和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独立选址的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不得混用。没有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擅自批准用地的,或者没有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计划指标擅自批准农用地转用的,按非法批准用地追究法律责任。 

国土资源部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
发表于2007-08-06
发表于2008-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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