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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公积金覆盖农民工别急着叫好

发表于2007-03-19
2007年,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全面推进归集扩面工作,使制度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到包括在城市有固定工作的农民工在内的城镇各类就业群体。

住房公积金制度将覆盖农民工群体,表面上看对农民工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而且也带有一定程度的关爱社会弱势群体的意味。但是仔细一分析,在当前条件下,这可能是为农民工们提供了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画饼”而已。

当前许多农民工,连最为基本的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都享受不到,因而相比于享受住房公积金,更为重要的是先将农民工们的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等需要更为迫切的待遇落实好。

另外,绝大多数农民工群体即便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离他们在城市买得起住房,依然是很遥远。既然如此,公积金覆盖农民工又有何实际意义可言?

更为重要的是,一旦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用人单位与个人就要按月缴费。部分用人单位可能会通过克扣农民工工资,来支付缴纳公积金的费用。而且农民工工资普遍较低,如果缴纳公积金,他们能够拿到手的收入就更少,而这对于家庭等着寄钱回去的农民工来说,无疑会产生影响。

另外,农民工流动性较大,而住房公积金账户不能流动,并且除买房外不能提前支取,这样就会导致农民工如果出现流动,就无法使用这笔资金。

所以,住房公积金制度要能真正惠及农民工群体,并非简单将其纳入其中就可实现。在实现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农民工群体的覆盖前,要对现行公积金制度进行改革:首先,农民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应当坚持自愿原则,是否缴纳应由农民工视自身具体情况决定;其次,应当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流动,可以异地接续;再次,公积金个人账户可以提前支取,起码在其家庭面临变故或在其他急需用钱情形下可以提前支取;另外,应当简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真正让公积金缴纳便利,提取与使用也方便。

只有实行了以上这些改革,住房公积金真正成为人们热盼的能切实提供有效保障的制度时,再来谈将农民工群体纳入其中不迟,而且也才是真正对农民工负责、切实关爱农民工的体现。
发表于2007-03-21
发表于2007-03-21
什么时候能实现?问题好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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