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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的房屋我做主 关注房屋产权问题

发表于2014-05-22


无数家庭倾尽全部积蓄,才买了一套商品房,就是为了能真正“安居”乐业。可是,许多人每个月要节衣缩食还贷款,却不知贷款还清后,有些房子的使用年限也就快到期了。

据记者了解,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使用权年限为50年,商业用地最高出让年限为40年。而大多数市民对此并不知情。很多市民购房时一般不会注意到此类问题,当签订购房合同时才发现,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50年、70年不等,虽然开发商解释产权年限对以后居住影响不大,但购房者普遍还是感觉心里没底。

房屋产权如何解释?房地产权到期后怎么办?何谓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敢不敢买?日前,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希望为即将购房的市民起到引导作用。

房屋产权如何解释

日前,家住我市某小区的王先生向记者反映:“国家明确规定,商品房产权是70年,而我的房屋产权却只有65年,当时买房的时候,开发商明确表示是65年的产权,为啥就少了5年?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王先生反映的房屋产权65年,其实是因为房地产开发商从拿地到开发商品房用了5年时间,这样市民的房屋产权就自然少了5年。采访中,许多市民根本不清楚自己房屋的产权问题,有的还赶紧拿出“大红本”(房屋产权证),仔细看自己的产权到底有多少年。有的市民看后则表示,估计应该是70年的吧,反正有大红本了。有大红本房屋使用权就全部是70年吗?

针对消费者对房屋产权问题的一知半解,市国土资源局利用科卜亚静科长表示,消费者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概念,“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屋产权是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出让的。所谓房地产使用权,其实只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决定了房产的使用权。

卜亚静科长说,产权时间是指土地使用权时间,不是房屋产权时间。因为房屋购买后,房屋产权就属于你了,但土地你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有。国家规定纯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出让年限最高为70年,商业用地最高出让年限为40年。所以,住房只有40年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也有可能出现。

买房一定要看清使用权年限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现在许多人买房只关心价格、位置、基础设施等,很少关心房地产的使用年限。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有可能会带来巨大损失。因为房屋开发商从土地管理部门获得土地批租权后,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流通。商品房从开发到销售的周期一般在1~3年,房产产权的“实际寿命”也就随着开发商开发住宅时间的长短而决定。如果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日期与开发商出售房产的日期有较长的时间间隔,尤其是一些烂尾楼改造的项目,购房者必然面临“房产产权期限缩水”的问题。

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王洪刚科长表示,如果不注意开发商土地使用年限的话,直接就会导致产权缩水。一般来说,土地使用权以开发商拿到土地使用权之日算起。使用权为70年,除了开发时间,购房人的实际使用权年限不到70年。有些土地经过了几次转让,使用年限会更短。比如,你购买的商品房土地使用权从1980年算起,余下的使用权年限只剩下了40年,价格就与使用权70年的商品房不可同日而语。

王洪刚科长说,房地产的价格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除了地理位置、基础设施等因素,还应看使用年限。有的商品房价格看起来便宜,但由于使用年限较短,购房人其实吃了大亏。所以,购买商品房一定要先看开发商的土地证,上面清楚地标明了土地使用权的年限。

房屋产权不是永久的

我市住宅用地使用权出让基本都是70年,而房屋的使用寿命通常长于这个年限。这个问题对于私人购房显得尤其重要,不少市民在购房时不禁产生疑问:当使用期限到了之后,房子还属于自己吗?70年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市房屋产权监管处徐印芳书记告诉记者,土地有年限,房子无期限,当房子到了70年以后不拆的话跟现在的平房一样继续住,拆了的话会给拆迁费。《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徐印芳书记表示,房地产使用权到期后,要按土地证上的用地性质来划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不经过审批,交纳费用后自动续期。而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要续期,通常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缴纳一定的费用。房地产使用权到期后,产权所有人将按“现时地价”支付土地使用权费用。所谓“现时地价”,就是产权到期时的地价。比如现在某块土地价格为1平方米2000元,70年后可能会涨到5万元。偏僻地区的土地,70年后可能成了城市中心,土地使用权价格就会随之上涨。从这一点看,产权和使用权都不是永久的。

使用寿命和责任如何划分

记者了解到,按照建设部令第88号《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要有设计使用的年限,民用建筑的设计年限是50年。50年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有一段是保修期,还有一段是使用期。商品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履行保修的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在50年之内出了问题,开发商、施工单位要负法律责任,并不是50年一到就不能住了。举个简单例子,家电质保两年,并不是说两年后你就不能用了,是两年之内家电出了问题有人给你负责。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住宅在50年正常使用期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要根据具体的原因进行解决。涉及设计施工方面问题的,设计施工单位要承担责任;涉及保养维护问题的,物业管理公司要负责解决;如果是业主的违规行为或者不可抗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那么就需要根据实际责任情况协商解决。当住宅使用了50年以后,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建筑单位就不承担责任了,但这并不等于你的房屋已经报废了。房屋被有关部门鉴定为危房,并且已经没有维修价值的情况下才属于报废。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即使报废,政府部门也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助。

何谓小产权房小产权房能不能买

采访中,山西九星律师事务所李宪律师告诉记者,“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集体产权”,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说的再直白一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也没有备案。

从价格上看,乡产权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60%;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从建设手续看,属于旧村改造或者新村建设,没有市区规划、建委管理部门的批复管理,施工过程也没有监督检验。

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它没有产权,更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因此小产权就是没产权。目前,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目前国家也正在对小产权房进行整治。为此,市民一定要慎重购买此类房屋!


发表于2014-05-22
未命名c,您好!您所发的帖子“我的房屋我做主 关注房屋产权问题”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4-05-23

每天忙的要死,没有时间去看这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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