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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们业主维权困难的原因到底有哪些?为了这些问题,我们到底该何去何从

发表于2011-12-10
从表面上看,业主是消费者,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是商家,双方应该是一种自由、平等的关系。但事实上并非这么简单,大多数现实的情况是,当房子出现问题,也就是说开发商负有责任时,业主合理的要求往往不能得到满足。在利益受损的情况下,业主却不能依法维护自身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他们的劣势处境。我认为,业主们的劣势主要体现在这样一些方面:

   第一,缺乏正确的维权意识,不懂得运用现有的法律手段为自己争取正当的利益很多业主在利益受到侵害时,由于怕麻烦、不当“出头鸟”等原因,多数选择忍气吞声,自行抱怨了事,没有想到真正站出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第二,缺乏有效的组织,是业主维权难的另一个重要因素。“集体行动的困境”,这是美国著名教授奥尔森做出的解释。简单来说,社区中肯定有一些是关系到公共利益的问题,如果问题得到解决,这种收益是公共性的,也就说整个社区中的成员都会共同而且均等的分享他,不管是否为之付出了一定的成本。而那个为之付出成本的成员并不会有额外的受益。于是,从成本与收益关系考虑,大家都不愿意当那个“付出成本者”,而只愿意充当单纯的受益者。这种“搭便车”的人越多,业主组织起来也就越难。

   第三、维权成本过大。在采取一定的行动之前,业主们也会有成本的考虑。一方面,业主们自己有正常的工作和家庭,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和时间从事维权。另一方面,自己损失的,单个来说可能是几千、几万,但是如果一旦坚定的选择维权,耗费的时间和精力还有资金,很可能要大于原本的损失,而且这种损失不见得就一定会有挽回的余地,不是无人理,就是石沉大海,或者推来推去,踢皮球,折腾你,弄得你筋疲力尽,总之使人感到这样维权没有多少希望。

   第四、是资源的悬殊差距。开发商在财力上的优势是业主无可比拟的,很多情况下,单纯的财力又会与其他资源进行交换,换取的有时候是政府的照顾和保护,有时候是黑社会性质的暴力镇压。形象一点地说,开发商和物业在黑白两道,都要比业主们“吃得开”的多。



这是我总结出来的对于我们业主们为什么会维权困难的原因,到底该有哪些对策来解决这些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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