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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拆迁协议没谈妥 市民家里的东西被搬走

发表于2016-10-26

2013年,内蒙古太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山东路开发丰泰金翡丽广场,广场盖好后开盘时每平方米均价14000多元。拆房子每平方米补8800元,家住建设厅51号楼的范先生不愿意拆。上周,他家的东西突然被人搬走,到现在不知道去哪找。


10月24日,在建设厅51号楼见到了范先生。他指着一楼还有防盗护栏的一户说,那就是他的家。窗户上还贴有“本屋有人居住”的字条。范先生说,离他这不远处的新华广场修地铁,虽说是公共事业,但是每平方米的补偿也达到了10800元。他这里盖商场,属于商业性开发,8800元的价格有点低,所以他不同意拆迁,也就没有搬家。谁知上个月他家被停水断电停气,没办法居住了,他就到别处去住了。上周回家,发现家里的电器、家具全都被人搬走了,楼道也被损毁,家也回不去了。


随后,来到丰泰金翡丽广场27楼的内蒙古太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业务部,负责人说拆迁由街道办负责。范先生家的东西不见了,他们不知情。随后,来到中山东路街道办。街道党工委的张书记说,范先生不接受拆迁价格,一直不搬。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上周是街道办与开发商的人一起把范先生家的东西搬出来的。搬东西时已经录了像,并把东西放到了安全的地方。下一步,如果范先生不同意拆迁协议,他们已经请示上级部门,对不搬的住户进行强拆。

发表于2016-10-26
菲力金,您好!您所发的帖子“拆迁协议没谈妥 市民家里的东西被搬走”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6-10-26

haoqi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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