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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功夫打倒拆迁人员"曝政府公信力严重流失

发表于2012-11-29

一则题为《强拆民宅被功夫高手打倒7人》的帖子,近日在网络上流传甚广。帖子披露,河北霸州市某村一户居民与登门动拆人员发生争执,习武多年的户主夫妻和儿子联手抗拆,将7名拆迁人员打倒在地,造成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目前该案正由当地警方侦办。

耳闻目睹了太多的拆迁人员恐吓、骚扰、殴打户主之事,突然读到拆迁人员被户主打倒打伤的新闻,不免觉得颇有“新意”。记得两年前,武汉一名农民为抗击强拆,也为保护自身安全,仿照电影《阿凡达》中纳美人的做法,在承包地里搭起一座“炮楼”,用自制的土炮两次击退了拆迁队。和武汉农民土炮抗击强拆一样,现在霸州这户居民以武功打倒拆迁人员,亦得到了许多网友的力挺和赞许。然而,只要稍加理性分析,就会发现问题远没有那样简单,“功夫高手打倒拆迁人员”看着十分解气,背后透露的信号却让人惊惧不安。

面对人多势众的拆迁人员,普通居民中有几人能用“武器”进行自卫还击?又有几人能够凭超强的武功将拆迁者一招制服?答案显然是不容乐观的。有人总结了“老百姓PK强拆的十大无奈举措”,包括“跪求市长”、“求助媒体”等,但“土炮抗拆”或“武功抗拆”却罕有所闻,可见这类做法属于极个别的特例,绝大多数普通居民都学不来,不具有可推广性。要破解“土炮抗拆”、“武功抗拆”背后的维权困局,真正可靠的办法,只能在这类看似过瘾的强悍招数之外去寻找。

在一些地方,政府和开发商联手强行征地、拆迁的态度有多么蛮横,手段有多么暴虐,被征地、拆迁的居民就有多么被动和无助,他们抗拒强征、强拆的心态就有多么绝望,手段就可能有多么惨烈。去年1月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单单是《条例》中的这两条规定,如果在实际操作中能够得到严格执行,绝大多数强制拆迁、暴力拆迁都能够避免。然而,《条例》实施的情况并不尽如人意,城市开发中的暴力强拆仍然屡屡出现,有的还引发了十分严重的后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为解决城市房屋拆迁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正在加紧制订的《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条例》,可望依照前者确立的一些规范和原则,为解决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纠纷提供法律依据。这些规范和原则中,最值得注意的如何保障公众参与的权利,拓宽公众参与的渠道——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都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特别是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经过科学论证和民主决策。按照这个要求,城市房屋征收和农村土地征收涉及的有关项目规划,从一开始就要征求项目规划涉及到的居民群体的意见,并在与居民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形成补偿方案,然后才能依法征收拆迁。只有充分保证公众的参与权和话语权,依法履行规划和决策的正当程序,对城市房屋和集体土地的征收才能得到居民的认可,才能从根本上有效化解拆迁纠纷。

由强征强拆引发的“武功抗拆”、“土炮抗拆”故事,表明政府在征地拆迁中的公信力正在严重流失,不少人对依法解决征地拆迁矛盾失去了足够的信心。这是一个微妙而危险的倾向,必须予以高度的警惕。无论如何,政府应当以实际行动赢得百姓的信任,法律应当成为公民维护合法权益的利器,不能让“武功抗拆”、“土炮抗拆”成为公民维权的常态选择,那样的代价任何人都承担不起。

发表于2012-11-29

嗯,就是呢,挺不错的。

发表于2012-11-29

由强征强拆引发的“武功抗拆”、“土炮抗拆”故事,表明政府在征地拆迁中的公信力正在严重流失,不少人对依法解决征地拆迁矛盾失去了足够的信心。这是一个微妙而危险的倾向,必须予以高度的警惕。无论如何,政府应当以实际行动赢得百姓的信任,法律应当成为公民维护合法权益的利器,不能让“武功抗拆”、“土炮抗拆”成为公民维权的常态选择,那样的代价任何人都承担不起。

发表于2012-11-29

唉,真是心疼的

发表于2012-11-29

唉,真是可耻的事情哪

发表于2012-11-29

发表于2012-11-29

还可以吧,不是特喜欢

发表于2012-11-29

好吧,还有这种事,真是可耻

发表于2012-11-29

随便啦,俺不关心这个

发表于2012-11-29

好吧,我就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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