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了一套厂房,合同上约定6月31日交房,但到10月中旬才交房,错过了最佳装修搬家时间,故今年我不打算办理入住,但开发商要求我必须交今年的采暖费和物业费,即使我现在暂时不交,将来办理入住也要补交还要收取滞纳金,这做法合理合法吗?
求指导
取暖费好像不用交
要是没人住就可以不交取暖费吗?
我购买了一套厂房,合同上约定6月31日交房,但到10月中旬才交房,错过了最佳装修搬家时间,故今年我不打算办理入住,但开发商要求我必须交今年的采暖费和物业费,即使我现在暂时不交,将来办理入住也要补交还要收取滞纳金,这做法合理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