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一位购房者的迷茫:房子值100万,房贷180万,是否能弃房断供

发表于2021-08-26
一位购房者的迷茫:房子值100万,房贷180万,是否能弃房断供?#买房##房贷#前不久我去北京出差,见到了我北京的一位同学,他毕了业一直在北京打拼,但因为北京房价实在太高,所以只能选择在北京附近的环京地带涿州买了一套房子。他买房的时间是2017年,那是涿州的楼市形式一片大好,房价也是持续上涨,他看房价一直上涨,于是拿出自己所有的积蓄,再加上父母的帮助就买了一套110平的房子。他买的房子的房价是2.5万元/平,总房款是275万,首付82万,贷款贷了193万。但是自从2017以后涿州的房价就开始一直下跌,到了今年的上半年平均房价就跌到1.2万元/平,到如今房价只有9000元/平。现在这套房子的总价值只有100万左右,但我同学的房贷还有180多万没有还。我的这位同学非常心痛,他的这套房子不仅首付亏没了,而且现在所还的房贷也要比现在这套房子的实际价值高上很多。所以我的这位同学有时候就感到非常的迷茫,还着比房子实际价值高出很多的房贷心里感觉非常不值,但又不知道能不能选择弃房断供。其实我同学的这种情况从去年开始就已经出现,那是环京城市燕郊地区,房价也是出现了腰斩,当时有一位业主就在二手房市场上发布0元卖房的消息。也就是说只要购房者愿意继续还房子剩下的房贷,不需要付首付,业主就愿意把房子过户给购房者。但当时房子的实际价值已经低于房贷,所以只要购房者不傻,就没有人愿意接手剩下的房贷。就像我同学这种情况,房贷的额度要远高于房子的实际价值,购房者当然更愿意花100万左右买一套新房,也不愿意0首付接手他还有180万未还的房贷。既然房子的贷款额度远高于房子实际价值,房子也买卖不出去,那么我们能否像我同学想的那样弃房断供呢?有人说既然房贷额度已经高于房子实际价值,我们就应该及时止损,选择弃房断供。其实不然,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弃房断供的后果可能远不止只是我们失去房子而已。首先弃房断供后资金损失可能更大,因为住房贷款本质上和其他贷款并没有区别,也就是说自贷款之日起,购房者签订的贷款合同是购房者和银行之间的债务合同。至于购房后房价的涨跌,购房者的盈亏和银行是没有关系的。就像你向银行贷款做生意,银行是不负责你做生意是赔钱还是亏钱的,最后还给银行的还是这么多的贷款。所以你即使弃房断供,最后银行把房子收走,法院进行拍卖,拍卖后把钱还给银行,但拍卖房产的钱不够还银行的贷款,最后还是需要业主继续还。而且一般法院拍卖的房产,其价格一般要低于市场价格很多,所以相比自己买点房子还贷可能损失的资金更大。其次,弃房断供还会影响业主的征信。业主如果选择弃房断供,相当于单方面和银行毁约,自然会上银行的黑名单,影响业主的征信。一旦征信出现出现污点可能就会影响业主生活的方方面面,首先业主可能无法再从银行贷款,以后再想贷款买房几乎不可能。其次业主以后的出行也会受到影响,你可能无法再乘坐飞机、火车、高铁等,更不能出国,甚至还会影响到子女的教育等等。因此,当房价下跌,房子出现贬值,弃房断供绝不是一个好的选择。但如果实在还不起贷款,可以去银行做暂时延期还款或者和银行协商适当的延长自己的还款期限等等。另外如果后期还有压力,可以选择以现在市场价格卖掉自己的房子(这比法院拍卖要划算很多),先还部分贷款,减小自己的还贷压力。最后你认为在房贷额度大于房子实际价值时,是否应该选择弃房断供?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