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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近日,上海市住建委、房管局等10部门联合发布了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行为

发表于2021-02-25
近日,上海市住建委、房管局等10部门联合发布了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行为。意见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未取得房源核验码,不得发布房源信息。在住房租赁服务收费方面,要求中介机构明码标价,不得赚取出租差价,租赁合同期满续约不得再次收取佣金。在规范租金支付周期方面,意见要求住房租赁经营机构不得强迫或以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一次性支付超过3个月的长周期租金。在资金监管方面,要求设立监管账户,租金、押金的收付都要通过监管账户。对于“租金贷”业务,禁止增量、压降存量。分析师表示,我国租赁市场是万亿级别规模,在租房市场监管从严的趋势下,小型中介机构或将逐渐退出,大型机构需要更加规范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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