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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最新发现:房地产泡沫警戒的“天平定律”

发表于2006-08-28
最新发现:房地产泡沫警戒的“天平定律”
作者:任启方

申  明
    本定律是任启方先生多年从事房地产行业的工作实践及研究之发现,其理论成果归任启方先生一人所有,任何人在引用该定律时,均须注明,否则视为严重侵权。
理  论
    在房地产行业中,在某地区或者城市,当现房(存量房)交易的市场份额大于期房(增量房)交易的市场分额时,就达到了泡沫的警戒线,其中现房(存量房)交易的市场份额越大,泡沫就越大;反之,则不存在泡沫。
    这个定律任启方先生命名为房地产泡沫警戒的“天平定律”。
“天平定律”图示

      警戒线                                                     警戒线



论证方法
    根据经济学的解释,房地产泡沫是指由于虚拟需求的过度膨胀导致价格水平相对于理论价格的非平稳上涨,可分为安全区、警戒区、危险区、严重危险区四个阶段。
    任启方先生根据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分别从虚拟需求的膨胀程度、价格偏离价值的程度出发,并依据房地产行业的需求与供应、价格与成本对该定律进行了论证。
理论依据
一、虚拟需求的膨胀程度是由现房(存量房)的市场份额决定的;
    对房地产商品的需求是城市化进程的产物,就像吃饭穿衣一样,从长远看来,社会对房地产商品的需求是持续的、永久性的;但是,由于房地产商品总价较高,从某种意义上说属于奢侈耐用品(经济适用房不属于房地产商品),就像对汽车、钻石一样,虽然不是大众都可以消费得起的,但确实是社会大众所需求的。
    虚拟需求主要指投机(买进卖出)需求,虽然投机的房地产商品的“买进”是在期房(增量房)市场进行的,但“卖出”环节却必须在现房(存量房)市场进行。因此,要判断房地产商品的虚拟需求是否过度膨胀,在期房(增量房)市场是无法判断的,也是无法评估的;但现房(存量房)市场流通数量或总额的多少,就决定了投机交易行为的多少(尽管许多人的卖出动机不是投机,却形成了投机的行为)。
    因此,对于整个房地产业来说,对房地产商品的需求是永久性的,但虚拟需求的膨胀程度是由现房(存量房)在整个房地产市场中的市场份额决定的。
二、价格偏离价值的程度是由现房(存量房)的市场份额决定的;
    商品的价格是以价值量(社会的必要劳动时间)为依据的,期房(增量房)的价格是由其成本与合理利润构成的:
    房价=地价(土地出让金,拆迁补偿费,土地评估、登记、管理、勘测费等)+ 建安费用(建筑材料成本,工程人工费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绿化配套费等)
+ 各种税费(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地税,银行利息,及其他行政性事业税费)
+ 行业的毛利润
    由此可见,期房(增量房)的价格是由其成本决定的,期房(增量房)的市场是永远遵守价值规律的;但是,现房(存量房)的价格是由市场需求决定的,而市场的需求是永久与持续性的,就意味着现房(存量房)的价格会持续上涨。
    由于相对的现房(存量房)价格永远不会大于期房(增量房)的价格,所以当现房流通数量大于期房流通数量的时候,整个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就不再是由成本决定,而是由一个无限度的市场需求来决定,价格必然偏离价值。
    因此,对于整个房地产业来说,价格偏离价值的程度是由现房(存量房)在整个房地产市场中的市场份额决定的。
三、房地产泡沫警戒的“天平定律”
    综上所述,房地产商品虚拟需求的膨胀程度以及价格偏离价值的程度都是由现房(存量房)在整个房地产市场中的市场份额决定的。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在房地产行业中,在某地区或者城市,当现房(存量房)交易的市场份额大于期房(增量房)交易的市场分额时,就达到了泡沫的警戒线,其中现房(存量房)交易的市场份额越大,泡沫就越大;反之,则不存在泡沫。

特别公告:
    任启方先生欢迎与其进行探讨,并征求该房地产泡沫警戒的“天平定律”的反对意见及反驳理论依据,联系邮件:qifang0106@126.com

    任启方:业内最负盛名的房地产操盘手,最具实战经验的项目经理,毕业于武汉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擅长医药/传媒/房地产领域营销管理实践,现为国内多个楼盘总策划师,管理风格诡异,营销不按规则出牌,倡导低成本塑造竞争力,担任过大区经理、营销总监等职务,其文章观点新奇、视觉独特、实用性强,散见于《销售与市场》《中国营销传播网》等权威专业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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