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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洪可柱:要为房奴解困 自住房贷破产者要救助

发表于2008-03-12
来源:新快报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洪可柱在其博文《让我们居者有其屋,不做“房奴”和“负翁”》提及:截至2006年第四季度末,全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已突破2万亿元大关,全国房贷破产金额已达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0.8%,显性房贷呆坏账已达160亿元,隐性房贷呆坏账更是突破200亿元。博主建议:“对只有一套自住房的‘房贷破产者’实行破产保护和社会救助。” 

    很多网友对该提案拍手称快,认为这样做“有利于保障一部分人不流落街头”。网友“苍月鱼鱼”称:“那些只有一套自住房的非投资性和投机性‘房贷破产者’购房是受误导,所以帮助他们是政府的责任。”网友“番茄”认为:“政府应尽快研究制定一部能评判、可操作的破产保护法。” 

    对于“偿还房贷没有达到90%以上者”,网友“一笑而过”建议:“可由私人成立中介公司,先支付后收中介费。”网友“蓝极冰点”则指出:“将高档和大户型置换为小户型的经济适用房。” 

    ●记者点评:“住有所居”已成为各级政府心系民生的共识,洪代表建言对房贷破产者破产保护和社会救助,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而另一方面,有置业就会有破产,这是由市场规律所决定的,购房者需要量力而行,理性入市。(记者 邓毅富 通讯员 周伟涵)
发表于200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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