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讨论:个税上调,到底在便宜谁?

发表于2008-07-30
 全国人大财经委发布最新经济形势分析报告。报告指出,面对当前复杂的经济形势,仍然要坚持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同时要根据情况变化,在具体执行中进行调整。
   在继续收紧银根、控制银行信贷的情况下,应积极发展直接融资,拓宽融资渠道,缓解目前企业资金偏紧的问题。报告同时明确,为防止经济出现大幅下滑,可以发挥财政政策稳定消费需求的作用,建议进一步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降低储蓄存款利息税税率,增加居民实际收入。

个税多少才合理?

对个税起征点究竟应该调整到多少才合适这一问题,清华教授魏杰的观点非常鲜明:“我认为应调到5000元。”他认为,只有这样才会使居民收入大幅度增长。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财政系教授安体富则表示,“应该积极研究个税起征点挂钩CPI的机制。”只有建立起相应的机制,起征点的调整才不至于陷入“始终慢一拍”的尴尬。
发表于2008-07-30
 谁受到了个税调高政策的好处?
   目前,我国大多数下层百姓的工资是在2000元上下,甚至更低,当然,这些收入低于2000元的人不用操心缴纳个税。现在物价上涨幅度过快,国家提出个税起征点上调,是利民的好事。
   不过,上调个税起征点只是使一部分高收入人群享受到了国家政策的好处,大多数低收入人群并感受不到政策带来的喜悦。因为,物价飞涨,但收入只相应上调了一点,甚至并没有上涨,但物价也在同时上涨,工资上涨的部分,以被物价的上涨抵消了。物价的上涨,必然会导至低收入人群人的生活质量,在现今强调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显得并不协调。   
不能让个税成为“劫贫”工具
   我认为,慎谈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首先,个税“逆调节”现象和起征点“效益悖论”的力量,不可小觑。再者,个税起征点并非越高越好。个税起征点和个税收入之间是一条正态分布曲线,起初为上升,到达临界点后反而下降。
   国家通过个税进行二次分配,从而保护“穷人”利益,专家仅谈提高个税起征点也并不全面。要实现目标,应多管齐下,通过调整免征额、税率,提高个人起征点以及边际税率等科学组合来实现“多向管制”。同时,摆脱个税按“人头”收税的“鸟笼困境”,将其外延扩大至一个家庭或一个经济组合体,都非常值得期待。     
穷人税负比富人高
   大家对税收的印象主要是从个人所得税来的,有些收入低的人不交个人所得税,就以为自己没交税。其实在总税收中个人所得税只占7%,其余的93%也都是从老百姓那儿征来的。我们从超市买东西,打电话,用电交电费,价格里面都包含着税,只不过收据上并不写出来。于是大家以为政府多收了税,和自己没有什么关系,只是关心个税的起征点是1600元还是2000元,而把纳税的大头给忽略了。   
为何仅仅考虑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呢?
   税起征点刚刚通过人大立法程序以后才改不久,现在马上就改,把法律的严肃性置于何地?与此同时,这里反映几个问题,是不是当时制定法律时候缺乏应有的预见性?是不是通货膨胀已超出当初的预想,在控制通货膨胀方面力度不够或政策不对路?如果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又调高起征点,会不会使人产生通货膨化将更加严重的预期呢?另外,我们为什么只想到要征收,能不能把减免呢?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