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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016年房地产政策梳理 这些你都知道吗?

发表于2016-12-26

2016年全国房地产政策一览:


1 首套房首付比例可20%(2月2日)

2月20日下午,央行、银监会发布通知称,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2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2月19日财政部)

2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发布通知,通知指出,对个人购买家庭住房、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征收契税进行调整。


3 住房公积金调整(2月21日)

2月17日,央行官发布通知,将从2月21日起,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目前分别为0.35%和1.10%。


4 契税新政(2月22日)

1、对个人购买家庭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3、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5 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2月22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


6 二手房营改增(5月1日)

让利减负。自治区政府制定了降低购房者缴纳税费、出台政府补贴等优惠措施,鼓励房地产企业以租代售,鼓励各类机构、个人购买普通商品住宅用于开展租赁业务;5月1日前,自治区住建厅结合“营改增”政策的落实,同步调整了全区建筑工程计价依据,是对企业社保费率由3.5%降低到2.5%。


7 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5月1日)

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8 房屋新政:鼓励个人出租房

允许商业房改租赁住房(5月4日)

为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常务会议共推出四项举措,分别从房源、公租房货币化补贴、税收优惠以及市场规范方面,给予住房租赁市场支持。


9.去库存(9月)

今年,无论从全国还是自治区看,作为五大任务之一的“去库存”,都无疑进入了攻坚阶段。从年初起,我区上下就积极行动起来,以顶层设计细化政策、强化举措,分层次、有重点频出新招,去库存工作成效初显,商品房库存压力初步释放。


10.930楼市调控(9月)

在一片向好的中国楼市继续上行时,政府终于伸出了调控的手。9月30日,天津、北京等市出现限购限贷的初潮,直到周结束,共有19个城市出台相关楼市调控政策,为火热的房产市场打上一记冷静的强针。有分析师表示,核心一二线城市重启调控政策主要是为了限制投机性需求,避免因盲目跟风而造成经济危机,楼市要复苏也需有理性。


11.新广告法行业自律(10月)

住房城乡建设部14日再出重拳规范房企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明确要对9种不正当经营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12.商业用房可改成住宅性质,享民用水电气(10月)

近日,国务院厅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

万众瞩目的是第12条:

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呼市房产大事件一览


13.不动产实施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有关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6年11月30日起,在呼和浩特市市辖区范围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为本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下设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具体实施不动产登记事务性工作。

 

我市房地产政策一览

1,我市住房公积金上调公积金存款利率

近日,根据央行、住建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要求,呼和浩特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积金管理及时调整公积金存款利率,由当年归集金额按照活期存款基准利率0.35%、上年结转按照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1.10%,调整为统一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进一步保障缴存职工账户。

   以缴存职工账户余额10万元为例,若当年未发生缴款,账户按照上一年结转利率计算,职工年度结息1100元;按照当前存款利率规定,同等条件下每年增加利息400元,远远高于商业银行活期存款。

   此次上调公积金存款利率,有利于进一步吸引、鼓励更多群体建立、使用住房公积金,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对改善个人住房条件的积极作用。


2,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与赛罕区政府联合举办赛罕区棚户区改造回迁房团购展示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房地产去库存政策,积极探索化解房地产库存新思路、新做法,有效释放回迁安置群众购房需求,2016年4月30日上午,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联合赛罕区政府在呼市房地产交易举办了大型棚户区改造群众团购房展示会。

    本次团购活动主要面向赛罕区辖区内的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群体、实行货币化补贴的安置群体以及二环快速路周边拆迁安置群体,大约1000余人参加了团购活动。参加展示的开发企业共有9家,参展项目共10个,其中商品房项目9个,经济适用房项目1个,参展房源共2541套。此次参展的多为位置较好、价格适中的开发项目。在参展的商品房项目中,有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房项目,有精装修公寓,有Loft公寓,有商业用内街商铺和迷你小商铺。户型多样,大中小户型一应俱全,满足不同需求群体的选择意向。

    本次团购活动,为开发企业和购房群众搭建了一个互惠互利的项目展示和选购平台,凡是属于回迁购房的,政府按照每平方米200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补贴,如果属于购买首套住房的,另外增加每平方米100元的购房补贴。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此次参展的开发企业也给予不同程度的价格优惠,商品房让利幅度在每平方米200—400元之间;经济适用房项目也有一定优惠政策,在发改委终审定价的基础上,下浮房价的1.5%。经初步统计,本次团购活动共签定购房意向书305套。

    本次回迁房展示团购活动是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房地产去库存实施方案的有效举措,也是一次具有示范效应的团购活动,标志着我市去库存工作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今后,市内各区也将陆续举办类似的回迁房团购活动,在有效解决群众回迁安置问题的同时,切实推动我市房地产去库存工作。


3,呼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召开房地产去库存政策解读暨工作推进会

5月6日,呼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召集我市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召开了房地产去库存政策解读暨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杨万邦主持,全市138家开发企业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市开发监督管理处李晓波书记对我市出台的《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逐项解读,对其中涉及到与开发企业有关的一些政策条款,结合开发企业目前存在的问题,重点进行了通俗化讲解。我市房地产去库存方案从鼓励购房、优化商品房供给结构、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培育房屋租赁市场等四个方面对我市的房地产去库存工作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

    实施方案明确,自2016年4月30日起,个人或家庭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并缴清契税的、回迁居民购买存量商品房并缴清契税的,按照每平方米200元标准给予购房补贴;个人或家庭购买商品房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缴清契税的,享受每平方米100元标准的购房补贴:一是购买商业用房、二是购买二套住房、三是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住房。单位组织团购商品住房50套以上的,团购职工均可享受每平方米100元的购房补贴。

    此外,实施方案在优化商品房供给结构、引导开发企业转型升级、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加快完善建设审批手续等方面都提出了有利于开发企业生存发展的有效措施。

    呼和浩特保障性住房发展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我市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的资金筹集和保障单位,就开发企业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资金补贴、项目抵顶等一些操作细则和流程进行了详细说明。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市房地产去库存方案实施过程中,承担着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发展基金的筹资任务,与列入去库存范围的开发企业协调,共同做好去库存相关工作。

    会议后,杨万邦副局长强调,房地产去库存政策的实施为房地产企业提供了一次良好的机遇,要求各开发企业要高度重视,解放思想,充分把握好目前的政策机遇,立足企业实际,放眼企业未来,落实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中企业应当完成的相关工作。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作为我市房地产开发的行业主管部门,为开发企业提供服务更是责无旁贷,希望开发企业与行业主管部门积极主动对接,开展工作,共同为我市的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做出有益贡献。


4,呼和浩特:“人人可使用”让公积金成为新常态

    6月20日,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党总支副书记赵利民做客呼和浩特新闻网,就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2015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向网友进行网络新闻发布。

    赵利民介绍,2015年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明显提高。数据显示,全年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共归集37.79亿元,同比增长5%,共使用住房公积金67.55亿元,同比增长122.4%,资金使用实现成倍增长,其中有16.2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33.06亿元,同比增长67.8%;为1.2万名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4.49亿元,同比增长222.69%,贷款发放量占到我市四大国有银行贷款发放量的38.7%;拉动住房消费60.38亿,化解房地产库存133万㎡,占首府地区全年房地产成交面积425.6万㎡的31%。

按照央行发出的通知,2015年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先后四次下调贷款利率。目前,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下调至2.75%,五年以上下调至3.25%,远低于商业银行贷款利率。2015年6月,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对贷款政策进行全面调整,全面降低贷款门槛,增加贷款额度,放宽提取范围,大力推进异地贷款业务,为呼和浩特市居民购房提供资金支持,有力促进了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开展。

赵利民说,为了有效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多措并举,积极把政策普及推向前沿。同时,努力构建“互联网+”信息化综合服务体系,以微信公众号、短信服务平台、12329服务热线、公积金联名卡、自助服务终端为依托,为呼和浩特市群众提供全方位信息化服务。

据了解,2015年,清水河县管理部正式成立,至此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完成对呼和浩特市四区、五旗县(土左旗、托县、和林县、武川县、清水河县)及两个铁路管理部(包头管理部、集宁管理部)服务范围的全覆盖。2015年业务高峰期,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日平均接待1000人次,当天业务办结率达到100%。

5.呼市楼市重大利好 房贷利息抵扣个税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22日表示,个人所得税可抵扣房贷已明确。至于进展,要看个税改革的时间,要求的时间是1年左右,但今年可能赶不上了。可以确定的是,这种方案会在全国推广。


5.新鲜出炉的2016年呼和浩特幼升小范围

7月19日18时,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了2016年呼和浩特市市四区招生范围。


6.呼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调整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公布2016年度呼市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7.我局开展2016年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程综合检查

8.为确保2016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促进改造工作深入开展、顺利完成,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成立了以副局长高峰为组长、物业管理处处长马晓谞为副组长的整治改造工作督查组,7月6日至7日,由副局长高峰带队对市四区2016年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程开展了施工程序、材料使用、安全规范、资料整理等方面的综合检查,在市四区实地检查、查阅资料、交流座谈、听取汇报后,督查组对市四区改造任务进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在检查过程中存在的使用不合格材料、不戴安全帽、安全日志不全等突出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整改和通报批评。


8.呼市房地产交易大厅实行房管、地税“一口式”服务 让房屋过户更便捷

2016年8月1日,经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地税局共同协商,由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市地税局房地产征收分局具体实施,对房屋交易办证涉税业务流程作出重大调整,将房地产交易大厅房管和地税两个部门的受理窗口进行业务整合,实行“并行”受理,由原先的“”服务模式调整为“一口式”服务模式。之前办理房屋过户业务时,纳税申报、交易受理、缴税需分别到地税、房管三个窗口排三次队办理,改为一个窗口一次性全部办理,办事时间大幅缩短,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和企业办事。

发表于2016-12-26

发生了这么多事啊

发表于2016-12-26

人人都可以用公积金了吗

发表于2016-12-26
北海以北深海未眠,您好!您所发的帖子“2016年房地产政策梳理 这些你都知道吗?”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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