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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请帮帮我,关于贷款合同和房产证上的名字

发表于2007-11-21
我老公在我们结婚之前购买了一套房用于结婚.在贷款合同上是用他和他姐姐的公积金货款,贷款合同上签的是他和他姐两人的名,购房合同上也是写的他俩的名.现在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但是购房合同已经抵押到银行.照现在的情况,一,房是婚前所买,是不是即使我和他结婚了仍是他的财产,二,是不是在贷款合同上有他姐姐的名字,购房合同上就一定要有他姐姐的名字.遇到这种情况,我应该如何办理有关手续,使房产证上是我和我老公两个人的名字,或者我老公一个人的名,费用多少
发表于2007-11-22
第一个问题:我知道

你老公婚前买的房子,现在的情况是属于他和他姐的财产,你对此房屋只有使用权没有共同享有的权利。
发表于2007-11-22
二,是不是在贷款合同上有他姐姐的名字,购房合同上就一定要有他姐姐的名字.遇到这种情况,我应该如何办理有关手续,使房产证上是我和我老公两个人的名字,或者我老公一个人的名,费用多少
第二个问题购房合同上是写他和他姐姐的名字那么房产证上是办成两本的,他一本、他姐姐一本。属于两人共同财产。既然公积金用的是他和他姐姐的,那么现在想要把他姐姐的部分转移给你(如果现在已经开始还贷款了)可以以赠与或转让的形式。需要到房管局咨询办理手续。
发表于2007-11-22
第二个问题:

购房合同是你老公和他姐姐的名字,房本上也是写他们两个人的名字,如果想写你们的名字唯一的方法就是:让他和他姐协商把此房赠与你和你老公。(这样就可以做变更手续)

但前提一是他们同意,二是必须签订赠与合同,三必须是公证处公正。  

拿上这些才可以做房本名字上的变更
发表于2007-11-22
具体费用是多少我就不知道了,呵呵,,,
发表于2007-11-22
第一问,首先,是婚前财产,你无拥有权力,有使用权。想独自获得,要得到当事人两方的同时认可。
第二问,房子在贷款的时候,无论是你老公还是他姐姐是没有赠与权利的。首先,你可以,还清他姐姐的公积金贷款,经双方当事人同时认可,把所有权划到你老公一人名下。经过你老公和你的公证,可以作为夫妻共有财产。
第三问,费用。具体问公证处,和房产局公积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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