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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契税将从201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规

发表于2010-12-21
 从2011年1月1日开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发展第三产业若干政策的规定的通知》第32条有关契税政策停止执行(即0.75%>120㎡>3%)。

     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适用新旧政策的时间,对于存量住房交易以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受理时间为准,对于增量房网签的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执行网签的,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到房屋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登记,仍可按旧政策执行。

     购买普通住房(120㎡以下),必须填写《购买普通住房诚信保证书》,并申报承诺所购普通住房是否为唯一住房,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购房人申报所购普通住房为“唯一住房”,购房人需向征收机关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家庭成员信息,查实后原件退回,复印件购房人签字留底,附《保证书》后,征收机关据此查询购房人家庭成员的契税纳税记录,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征收机关按照查询结果按适用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为1.5%,对个人购买90平米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为1%,其它均为3%。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一条有关契税的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一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同时废止。

发表于2010-12-21
引用:聪明的笨小猪 在2010-12-21 15:26:53写道:原帖
 从2011年1月1日开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发展第三产业若干政策的规定的通知》第32条有关契税政策停止执行(即0.75%>120㎡>3%)。
    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适用新旧政策的时间,对于存量住房交易以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受理时间为准,对于增量房网签的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执行网签的,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到房屋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登记,仍可按旧政策执行。
     购买普通住房(120㎡以下....
 
 不是20号 就开始了吗?
发表于2010-12-21
引用:聪明的笨小猪 在2010-12-21 15:26:53写道:原帖
 从2011年1月1日开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发展第三产业若干政策的规定的通知》第32条有关契税政策停止执行(即0.75%>120㎡>3%)。
    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适用新旧政策的时间,对于存量住房交易以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受理时间为准,对于增量房网签的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执行网签的,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到房屋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登记,仍可按旧政策执行。
     购买普通住房(120㎡以下....
 
 以前是0.75吧 现在是1.5一倍啊
发表于2010-12-21
涨得没谱了!叫人更不敢瞎买了
发表于2010-12-21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 在2010-12-21 16:00:50写道:原帖
 不是20号 就开始了吗?
 
 还没开始。从元旦开始。
发表于2010-12-22
哎 日子没法过了 一下涨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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