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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开发商和销售商不是同一人行吗

发表于2006-10-12
网友提问:开发商为A,销售商为B可以吗?土地证规划证建设项目证是由开发商A取得,开发商A书面委托房产商务公司B销售,签署房屋购销协议(购房意向书)收取定金和首付,随后的房产销售合同、房产证都由开发商A和客户签署合同,这样有什么问题吗?是不是允许的? 

陈坚冰律师回复:在我国现阶段,商品房包销或代理销售,都是法律允许的。如果购房人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开发商产生纠纷,人民法院将会通知代理商也参加诉讼。所以,以协商的方式通过换房或其他方法解决或许更能维护你的利益。
发表于2006-10-13
不明白,我还是不明白
发表于2006-10-24
发表于2006-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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