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

主题:关于B座违约金,有话告诉各位业主!

发表于2008-05-07
发表于2008-05-07
B座的各位业主,长安金座B座从4月17日开始交钥匙,相信许多业主已经领到了违约金和钥匙,我是其中之一,于4月18日拿到了钥匙,并领到了80%的违约金,并和内蒙古和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和解协议。由于我不够专业,没有弄明白什么是和解协议当中的“不可抗力”,开发商代理人解释说是“60年大庆”是“不可抗力”。但是事后,请意味律师看了我签署的和解协议。律师说,我国法律关于“不可抗力”有明确规定,即火山爆发、地震和战争。60年大庆绝对不可以作为不可抗力,因此,这份和解协议由于这一理由不合法律规定,是无效协议。另外,他看了“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后指出,B座尚不具备交房的条件,房产公司给我们的质量保证书是一份没有建设听质量保证管理部门盖章的保证书,这是涉嫌造假的文件,所以,现在签署的任何文件都不具备法律效力,房地产商必须从质量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盖章之日起赔偿业主违约金。
我为什么要花这么多的时间把这件事情向各位业主通报呢?其实最让我气愤的事情并非少给了我违约金,而是因为房产商并不是对所以业主都付给了相同的违约金,对强硬的人,他们就给了100%的违约金,而对我这样好说话的人,他们反而少给违约金。至于给谁了违约金,我已经知道,是那位业主亲自告诉我的。我回去找开发商,他们拒不承认!而对我的质疑,他们说可以向他们的领导反映,并答应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但是现在已经过了6个工作日他们还是没有答复我,连个电话也没有给我打。所以,我决定把他们的恶劣行为在网上公布,让每一位业主都知道内情,让我们团结起来,以维护我们的利益。希望大家把自己知道的情况都在网上公布出来,到时候我们和他们算总账。那么现在我们的要求就是把扣了的20%违约金要回来。我们大家一起争取,一定会成功的。方法还有很多,但是现在我们先在网上公布,下一步可以通过媒体发布,再不行,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总之,我们的权益必须自己来争取。
发表于2008-05-08
好,我虽然不是你们小区的业主,但我支持这样的做法,现在的开发商太嚣张了,什么“不可抗力”都是他们找见口的
发表于2008-05-08
一起不拿钥匙不接受交房!垃圾开发商!丢尽北京人的脸面了!!
发表于2008-05-08
发表于2008-05-08
不接收房子或是不拿钥匙都不是办法,也不是丢人不丢人的问题,现在要一步一步争取权益,所以违约金一定要拿,我告诉大家的目的就是让还没有接钥匙的业主争取拿到100%的违约金,而没有全部拿到的业主要争取要回扣掉的20%违约金。这样才能制约一下开发商。否则业主只好任人宰割!所以我说大家有什么信息在这里通报一下,只有信息对称才能共同对付开发商。这样的事情在北京是不可能发生的,也只有在呼市这样法治不发达的地区发生,像长安金座这样根本没有交房资格的房子居然敢冒充验收房交给业主。真不知道呼市的房管部门是干什么的?
发表于2008-05-09
上面说的是事实,有赔100%的违约金的,有个业主坚决要求开发商退房,开发商就赔了他100%的违约金,是姓李的老总给亲自批的.但大部分人都是80%.
发表于2008-05-09
像长安金座这样根本没有交房资格的房子居然敢冒充验收房交给业主。真不知道呼市的房管部门是干什么的?-------------------------------房产局有科室不给解决,我们去内蒙古政府和市政府,新闻媒体一起反映他们吧,相信新上任的主席会关注这一事件的
发表于2008-05-09
呼市的房管部门都是吃屎的,一点责任都不负责,这应该找焦点访谈爆爆光了,真是无法无天.
发表于2008-05-09
很可笑,呼和浩特长安金座也算是比较大的一个工程,房子里的好多东西都是伪劣产品,防盗门,玻璃栏杆等,都是坏的.
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