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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内蒙古将全面推行低保家庭廉租房保障制度

发表于2006-10-19
记者日前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获悉,内蒙古近期将全面推行低保家庭廉租房保障制度,以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难题。

目前内蒙古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相对较低。自1998年停止实物分房以来,因房地产市场发展不平衡,内蒙古部分地区房价涨幅较大,加上中、低价位的普通住房房源短缺、套型结构不合理等结构性矛盾突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难的问题日益突出。
发表于2006-10-19
为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难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决定近期在全自治区推行低保家庭廉租房保障制度。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允许财政实力较弱的地区可首先实施低水平的保障。

从近期开始,内蒙古要求各地必须给低保对象中的无房户发放廉租房补贴。自2007年起,必须对人均住房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提供廉租房保障,保障标准为当地城镇人均住房面积的60%左右。力争到2010年,将人均住房面积不足当地平均水平60%的家庭全面纳入保障体系。
发表于2006-10-20
真的吗?
等待着吧
发表于2006-10-21
发表于2006-10-22
呵呵
发表于2006-10-23
呵呵,这些房子当然会被有钱,有权的人炒的,不要想了,等也是没有用的.
发表于2006-10-24
忽忽
发表于2006-10-29
发表于2006-11-01
发表于2006-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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