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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土地新政:喜兮,忧兮?

发表于2006-12-11
“加税加费能够抑制房价?什么叫南辕北辙,这就是。”

12月1日,北京市开始对非普通商品房转让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此,一位网民当天作上述表示。同样是来自互联网的声音:11月20日,某网络媒体转发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将提高1倍”的消息,仅一天时间,该新闻的跟贴就达到300多条。

“房价还能降吗?”对于有关部门新的举措,有网民表示怀疑。另有网民认为,此举是“房价进一步上涨的前奏。”

“物以稀为贵,地价涨,拿地就困难,开发商的成本就涨,没有一个开发商是尽义务的,房价必然涨。”更有网民认为,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无异于“给了地产商一个再次大幅涨价的借口。”

土地新政两度遭疑

“税费转嫁是一定要发生的,最后买单的一定是广大的房奴们。”12月1日,一位网民在网易发表评论时称。记者注意到,与土地有关的调控政策甫一出台随即受到人们质疑已经不是第一次。

此前,也就是11月20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说,从二00七年一月一日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将提高一倍。

“土地使用费涨一倍意味着房屋成本也要上涨这房价还怎么降啊﹖!这是要把房价向上‘调控’”11月21日,一位网民在新浪网留言道。当天,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在浏览该网站时看到,与相关新闻有关的300多条评论中,“主题”除了一个“涨”字,就是由此引起的忧虑。

“房地产开发商又有足够的理由让房价再涨。”很多网民担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提高,势必将导致土地成本的上升,“这些成本最终将转嫁给消费者。”

“政府又在推高房价。”有网民说。有网民觉得,“一面要提高土地使用费,一面又要降低(准确地说是稳定,记者注)房价,可笑。”有网民则明确表示,“看不懂这种调控方式。”

房价高到极限 地方政府应负责任

尽管国土部门曾多次出面澄清,否认“地价推动房价”,同时还针锋相对地提出过“房价拉动地价”说,但现在这两种观点的交锋很难说谁占据了上风。就在《通知》发布的第三天,就有开发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提高一倍,“像北京这样的大城市房价上涨将在10%左右。”北京对商品房转让征收土地增值税政策出台后,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其将推动房价进一步上涨。

从“国八条”到“国六条”;从对二手房转让征收营业税,强制征收个税,到征收土地增值税,等等。去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严厉的宏观调控措施,试图保持房价稳定,防止房价上涨过快。可结果,部分城市房价依然“我行我素”地大幅上涨。以北京为例,今年三季度平均房价比一季度就上涨近千元。最新数据显示,10月北京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涨幅仍高达10.7%,涨幅位居全国首位。

来自《楼市》杂志和搜房网的联合调查显示,近八成买家认为房价上涨过快,房价高到极限。据《楼市》市场研究部监测,当前京城各热点板块加权平均售价已上探至9579.5元/平方米,同比涨幅高达24.9%;同时,11月京城新盘销售单价亦高达10850.0元/平方米。对于绝大多数普通买家而言,实际房价已完全超出其支付能力。同时有24.87%人群将房价上涨过快归咎于调控力度缺失的地方政府,认为地方政府对此应负主要责任。

国土资源部:新政不会抬高房价

也有网民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提高表示赞赏,称其是一项“好政策”。

“事实上,这次文件(《通知》)中的很多内容,以前就提出过。”11月21日,国土资源部有关人士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位人士向记者强调,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进一步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同时加强土地调控管理,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今年9月,国务院出台了31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通知》实际上是国务院31号文件的配套文件。

有观察人士指出:“应该看到,国务院下发31号文是为了更好地处理当前和长远、保护和保障、城市和农村、政府和农民的关系,”旨在建立“和谐的土地管理新秩序”。据有关部门统计,仅2005年,未批先建占用的耕地面积有近31万亩全国耕地净减少达542.4万亩。

“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对象是市、区、县一级政府,今后统一上交省级国库,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以及耕地开发等开支,在分配上则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和粮食主产区倾斜。征收这一费用不是针对开发商,可能会减少地方政府的财政收益,但不会抬高房价。”国土资源部有关人士说。

值得关注的是,财政部牵头制定的《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办法》出笼在即。国务院31号文件已对土地出让金改革方案定下了基本框架,即土地出让金全额纳入地方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国土资源部有关人士曾表示,若相关措施全面推开,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征地补偿安置费都将提高至少一倍。这不仅对保护耕地,改变一些地方征地补偿安置费长期偏低现状有好处,同时对“发言机会、意识和渠道少”的农民兄弟来说,也是一件值得欣喜的事情。
发表于200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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