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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小房换大房”教你三招应对新政

发表于2007-12-14
9月27日央行和银监会发布房贷新政策以后,记者采访发现,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岛城银行各自为政,对于该如何界定第二套房,各家银行都有不同的解读。12月11日,央行对第二套房如何界定给出了明确解释,即按家庭为单位界定第二套住房。对于为数不少的想换套大房子的市民来说,理财师建议,有三种办法可以选择。
新政实施要等明年初
据了解,目前除了工行、建行外,大多数商业银行都是以个人为单位界定第二套房,这意味着即使丈夫名下有房子,仍可以以妻子的名义贷款买房。一些规模较小的商业银行在向市民推荐贷款业务时,也强调自己的这一优惠政策。
不过,业内人士表示,补充规定的出台,意味着对于第二套房的认定将实行"一刀切",银行之间不再具有政策差异。记者昨天采访交行、招行、光大银行等了解到,目前这些银行都在等待总行的细则,预计元旦后大多数银行可望实行新的规定。
50万多付11.6万利息
按照新规定,在第一套房没还清贷款情况下,贷款买第二套房,要实行比基准利率高10%的贷款利率,同时贷款首付不能低于四成。记者请理财师算了一笔账,发现新规定对于一般购房者的影响不小。
假设市民王先生打算贷款买第二套房,贷款金额为50万元,期限为20年。根据目前的贷款基准利率,五年以上为7.83%。以等额本息贷50万元算,按现在的办法算,20年期总共要归还1049986.8元,以前是933748.04元,政策调整前后所要归还的银行贷款有11.6万元的差额。此外,王先生还要承担更高的贷款首付。
想换大房有三条路
记者采访获悉,以前部分银行即使以家庭为单位界定第二套房,仍有灵活余地。如有的银行规定,以公积金贷款买房,第二套房仍可享受优惠利率。有的银行规定,实行"小房换大房"的市民,如果在贷款买了大房后,能在半年内提供证据证明小房已经卖了,就可以申请较低的贷款利率。但在补充规定出台后,这些做法都行不通了。
那么,对于不少想换大房的市民来说,该如何选择呢?理财师分析,市民有三种办法:一是首先还清第一套住房的贷款,再购买第二套房,这种办法适合有充裕资金的买房者 ;二是"以租养房",把第一套房租出去,贷款买第二套房,虽然第二套房贷款压力增大,但可以通过房租抵消影响;三是把小房抵押给银行,办理抵押贷款购房,缺口可办理按揭,这种方法也可保留产权,但是程序较复杂,成本也较高。
需要提醒的是,按照新政,只要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就可以按照一套房的标准贷到款,享受"照顾政策"。贷款时,市民可向贷款银行确认有关"门槛"。(记者 姜好)
发表于2013-05-05

这个文章太有意思了,收藏一下

发表于2013-07-02

这个说法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值得研究一下

发表于2013-08-21

果然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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