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选购红木家具应谨慎

发表于2006-11-28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副研究员、《红木》国家标准第一起草人杨家驹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红木家具时应注意以下六个方面: 

一 要注意红木的名称

虽然《红木》国家标准已经颁布执行,但目前市场上的木材名称仍然混乱,有的厂商限于木材知识贫乏,将外文商品名与拉丁文混淆,有的把外文商品名的译音误认为是规范的中文名称。更有甚者,一些厂商主观确定了一些欺骗顾客的木材美名,以攀附名木。

二 要注意红木家具木材的材质

木制品的原料名称不同,树种也就不同,其材性、质量和售价也各异。单从木材进价来看,亚花梨类木材的进价不足花梨木的一半,用其制作的假红木家具售价也较为便宜。

三 要注意红木家具木材的含水率

木材含水率不得高于使用地区当地平衡含水率的1%,否则木材由于胀缩大,易造成榫卯分离、家具散架,还会引起翘曲。因此,要选购干燥设备和干燥工艺好的企业生产的红木家具,是本地还是外地生产的红木家具并不重要,关键是其含水率是否与使用地区的平衡含水率保持一致。

四 要注意红木家具的加工质量

红木家具的加工质量与材质同等重要。除家具的颜色、天然花纹(特别是鸡翅木的花纹)外,工艺精致程度、造型是否美观、榫卯结合是否牢固、胶拼是否严密和净洁、漆膜是否透亮平滑、雕刻是否层次清晰、镶嵌是否完整光洁、圆角是否和顺平滑、线条是否均匀顺直、装饰是否得体等都很重要。

五 要慎重对待红木家具的价格

消费者往往受价格的诱惑而上当受骗。消费者一定要多咨询,不但要比材质和价格,还要选择自己喜爱的款式、造型、材色、花纹和加工质量。

六 要重视红木类别及拉丁文名称

在购买红木家具时,一定要求厂商地合同上,按《红木》国家标准的规定注明红木的类别及拉丁文名称。同时,还要注明家具用料是整体(红木),还是局部红木。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