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朋友们,大家好好看看媒体的报道吧,该觉醒了
- 发表于2008-03-18
- 发表于2008-03-18
房管局--收我们配套费时以与开发商签定的认购协议的时间为准。现在开发商延期交房,我们要拿协议为证时,房管局却又说这不是正规的购房合同,不受法律保护。这两种说法又是在为谁说话?!
- 发表于2008-03-19
经典!
- 发表于2008-03-19
未来的楼市
哈哈等的人都该入土了 房子拿上来 可以合眼了 哈哈
- 发表于2008-03-19
就怕合眼了也住不上这房子啊,我现在天天晚上合眼还是住的租别人的
买个2000年的房子 2069年交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