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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社保缺乏转移机制成“地方粮票” 引自搜狐

发表于2008-02-24
我国实行的是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1997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1999年,国务院又发布《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我们现行的社保缴费和将来领取原则都源于这两个条例,按规定: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而养老保险的缴存,原则上个人缴纳不超过每月工资的8%,企业缴纳不超过20%。


那转保怎么就这么难?我们来听听专家的分析。

中国社科院研究所研究员唐钧:“利,地方利益。”

唐钧是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的秘书长,从80年代就开始做社会保障课题的研究,在他看来,由于我国养老保险实行的是地方统筹,转保的重重障碍背后是一本地方账。

唐钧:“农民工退保把自己交那部分钱拿走了,但企业交的那部分钱就留在当地了,企业交的那份钱是20%,个人交的钱只有8%,所以当地就挣得很多,所以这是一大块利益。”

唐钧告诉记者,交保险时个人的8%和企业的20%被分别记入个人帐户和共济基金,对应的是养老金中的个人帐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因此养老金的总金额都会远高于个人帐户中存入的钱,按照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转移办法来看,转保只要求转个人帐户的部分,这样的话,接收个人帐户,转入地实际上是吃亏的,因为转入地将承担加上共济基金计算出来的退休金,但又没有收到这个共济。

反过来,退保给地方带来的好处却显而易见:退保只能退出个人帐户中的钱,而企业缴纳不超过20%的部分归当地社保基金共济所有。因此出现了很多地方都不愿意接受外地转入,对于退保倒是大开绿灯。

唐钧:“地方有这个积极性,表面上是为农民工在着想,实际上是在为他自己着想。”

那么,这样积累的共济基金究竟有多少钱呢?深圳市社保局没有向记者透露这个数字,即使按照最低工资800元来计算,企业每年为每个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应是接近1000元,而深圳市2007年退保的有87万人,即使每个退保的人都只交了一年的保险,也意味着一年里退保的人就把8亿多元贡献给了地方社保,唐钧认为,不能转移的养老保险制度对农民工来讲,就根本没有起到养老保险的作用。

唐钧:“无非就是每年,对农民工来讲他每年是忙活一阵子,每个月给你扣扣扣,扣到年底,我这还有一笔钱,我走的时候拿走了,那就是这么一个。”

深圳是国内农民工参保覆盖面最广、参保人数最多、参保比例最高,并最早将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险体系的城市,但是在深圳目前为止享受到养老保险退休金的人数为12.74万人中,非深户籍仅230人,两个数字差别巨大,那么怎么才能够尽快缩短这个差距,让农民工除了退保一条路之外,还有享受社保的可能?

深圳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副局长杜斌:“我们提出来为了减少农民工退保一个很重要的举措就是,应该建立农民工的养老保险转移机制。”

但是杜局长告诉记者,尽管有了想法,建立起转移机制,要一个地方去做这种改变是非常困难的。


我们的劳动保障部正抓紧研究相关的解决方案,我们呼吁这些方案一方面能够尽快出台,另一方面能够给老百姓带来真正的保障,不要让养老保险变成带不走、挪不动的地方粮票。(主编:张凯华记者:顾平) (来源:央视-经济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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