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好消息!家境困难大学新生可获资助6000元
- 发表于2013-07-09
可惜我现在不是学生了啊
- 发表于2013-07-09
要怎么申请
- 发表于2013-07-09
是一次性6000吗?
- 发表于2013-07-09
一次给完吗
- 发表于2013-07-09
哇塞。。。真的哇
- 发表于2013-07-09
这么好呢
- 发表于2013-07-09
我从来没享受过
- 发表于2013-07-09
我也没钱啊
可惜我现在不是学生了啊
要怎么申请
是一次性6000吗?
一次给完吗
哇塞。。。真的哇
这么好呢
我从来没享受过
我也没钱啊
记者昨日从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了解到,为了确保呼和浩特市新考入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政府资助办法的通知》,今年,呼和浩特市将继续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开展政府资助。
申请政府资助的大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必须具有呼和浩特市户籍,高考成绩达到国家录取分数线且经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录取,考入全国各类普通高等院校、高等职业院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国家实施免费教育院校和本科2批C除外);符合上述基本条件,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城乡低保家庭的子女,学生本人是孤儿,学生本人是烈士的子女,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市政府医疗救助文件规定的21种重特大疾病)的子女,父母一方为重度残疾(一至二级)且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家庭遭遇重度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子女。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政府资助标准为每生一次性资助6000元,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在入学前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旗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由旗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呼和浩特市及各旗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方式可以在呼和浩特教育信息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