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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残疾人廉租房严重违规

发表于2012-08-11




蔡慧坤、谢玛丽利用残疾人耍无赖

——不按照条例收回残疾人廉租房是正确的

——不公开批评指责违规者蔡慧坤是错误的

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基立新村东5号,户籍四人(蔡深光、彭燕、蔡秋来、蔡锦荣)20045月蔡深光、彭燕、蔡秋来三人搬进东圃棠德西三街2101房居住,20048月母亲彭燕去世,20078月父亲蔡深光去世。

蔡深光、彭燕夫妇的子女:蔡慧坤、蔡钧雄、蔡秋来(智力残疾人)、蔡松佳(已故);蔡慧坤夫妇的女儿:谢玛丽;蔡钧雄夫妇的儿子:蔡锦荣。

父亲蔡深光生前,蔡慧坤对父亲蔡深光说:蔡慧坤夫妇有养老金,有两处自己的房产(石溪、桂花岗),生活富裕,有时间有条件照顾好弟弟蔡秋来;蔡钧雄的爱人罗妙甜没有养老金,蔡钧雄一家人没有自己的房产,生活贫穷,没有时间没有条件照顾好弟弟蔡秋来。蔡慧坤亲口承诺:照顾好弟弟蔡秋来,与弟弟蔡秋来同吃同住。父亲蔡深光根据这实际情况将蔡秋来交由蔡慧坤监护。父亲蔡深光病亡后,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蔡慧坤、谢玛丽利用残疾人耍无赖。

父亲蔡深光病亡后,蔡慧坤到广州市海珠区房管局要求将基立新村东5号的承租人转为蔡秋来,广州市海珠区房管局不同意。蔡慧坤、谢玛丽威迫蔡锦荣离开基立新村东5号,若蔡锦荣不离开基立新村东5号,就扣留户口本不给同户口的人蔡锦荣使用。

200911月,蔡慧坤、谢玛丽威迫蔡锦荣将户籍迁至父母户籍地,提出蔡秋来是基立新村东5号的户主,在基立新村东5号公房被房管部门收回前,蔡秋来有权在此居住,蔡秋来的监护人蔡慧坤、谢玛丽拥有基立新村东5号公房的使用权。

父亲蔡深光病亡后,蔡慧坤、谢玛丽改建廉租房谋利,准备将来做仓房(近马路的外墙开了落地玻璃门,卧房、厨房的内墙被拆掉。)

蔡慧坤、谢玛丽不让蔡秋来在廉租房居住,20078月父亲蔡深光病亡后至20104月蔡秋来在南石头街石岗社区,石岗路34号一楼居住。石岗路34号的住户询问蔡慧坤:蔡秋来与她的关系,蔡慧坤只回答蔡秋来是她的亲戚而不敢承认是其弟弟。蔡秋来经常到外面买盒饭,很少与蔡慧坤一家人同桌吃饭。若要调查核实这些情况可到石岗路34号询问当地群众。

20100430日,蔡秋来回到基立新村东5号,做手语说:蔡慧坤、谢玛丽用水泼蔡秋来,并打骂蔡秋来。蔡秋来指着日历说:20105月初回到廉租房居住。

20110202日,蔡秋来回到基立新村东5号,请求蔡钧雄带他到素社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同志用电脑显示出蔡慧坤的相片,蔡秋来指着相片说:受到蔡慧坤的打骂;派出所同志用电脑显示出2月份的日历,蔡秋来指着2号说:22日受到蔡慧坤的打骂。派出所同志联系蔡慧坤但一直联系不到,最后派出所同志送蔡秋来返回棠下廉租房住处,蔡秋来指着洒满在地上的米和撕碎的日历说:蔡慧坤用这些东西砸向他的面部。

20105月初至今,蔡秋来独自一人在廉租房生活居住。父亲蔡深光病亡后,蔡慧坤得到父亲蔡深光留下的家产却没有兑现对父亲蔡深光的承诺:照顾好弟弟蔡秋来,与弟弟蔡秋来同吃同住。

蔡慧坤、谢玛丽利用残疾人耍无赖已经跌破了最低的道德底线

我们可以不去做舍己为人的事情,但不能够去做损人利己的事情;我们可以不去做见义勇为的事情,但不能够去做趁火打劫的事情;我们可以不去做扶危救困的事情,但不能够去做助桀为虐的事情,这就是最低的道德底线。蔡慧坤、谢玛丽可以不去做关心残疾人的事情,但不能够去做利用残疾人耍无赖的事情。父亲蔡深光病亡后,蔡慧坤、谢玛丽提出将基立新村东5号的承租人转为蔡秋来、扣留户口本不给同户口的人蔡锦荣使用、要求蔡秋来及其监护人拥有基立新村东5号的使用权、空置廉租房、改建廉租房、不兑现对父亲蔡深光的承诺:“照顾好弟弟蔡秋来,与弟弟蔡秋来同吃同住”、打骂蔡秋来等事情,而这些事情对蔡秋来的生活毫无帮助,难道蔡慧坤、谢玛丽的这种做法是真心关心残疾人的表现吗?若是真心关心残疾人,应向广州日报20110831A19版报导的何景莲事迹学习。

蔡慧坤、谢玛丽利用残疾人耍无赖,可教育每一个人

例如:一个父母,有几个子女,其中有一个子女张三照顾父母,这是社会道德规范所提倡的。父母有家产和养老金,父母顺其自然地去世,父母剩下的家产归张三所有,其他子女提出反对,群众会指责这些子女;父母得到重病或有其他事情发生,父母的家产全部用完,张三提出我已照顾了父母这么多年,你们以前没有照顾,现在应该照顾父母,群众不会反对张三的意见。难道张三这样照顾父母是社会道德规范所提倡的?

蔡慧坤、谢玛丽利用残疾人耍无赖的违规行为及其处理经过

20100618日,穗国房群字[2010]525号。市住房保障办确认:天河区棠德西三街2101房是廉租房,承租人是蔡秋来,经物业管理公司和派驻小区工作人员现场勘查,该房屋改建情况属实。

20101014日,穗国房群字[2010]525-1号。市住房保障办要求蔡秋来的监护人蔡慧坤恢复廉租房原状。

20111012日,穗国房群字[2011]798号。处理意见:经查,天河区棠德西三街2101房违规改建情况属实,市住房保障办要求蔡秋来的监护人尽快恢复房屋的原状,但其监护人不配合。市住房保障办事务中心将对蔡秋来违规改建廉租房行为发出《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扣分通知书》,解除与蔡秋来签订的《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合同(廉租住房)》,并收回房屋。

20120326日,穗国房群字[2012]77号。市住房保障办责令其监护人尽快恢复房屋的原状,经多次沟通,但其监护人不配合,市住房保障办将按根据《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合同(廉租住房)》条款的约定进行处理。

20125月,在市住房保障办再三督促下,蔡慧坤签署了《房屋整改通知书》,要求违规者蔡慧坤在60天内恢复廉租房原状。若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按要求恢复房屋原状,市住房保障办将按根据《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合同(廉租住房)》条款的约定进行处理。

20104月本人到市住房保障办反映蔡慧坤不让蔡秋来在廉租房居住(20078月父亲蔡深光病亡后至20104月蔡秋来在南石头街石岗社区,石岗路34号一楼居住。),市住房保障办从关心残疾人出发督促蔡慧坤让蔡秋来返回廉租房居住,20105月初蔡秋来回到廉租房居住;20106月本人到市住房保障办反映蔡慧坤改建廉租房,市住房保障办继续从关心残疾人出发,要求蔡慧坤改正错误,尽快恢复房屋的原状。市住房保障办从关心残疾人出发,主动提出给予监护人蔡慧坤改正错误的机会,而蔡慧坤对自己利用残疾人耍无赖的违规行为毫不悔改,对市住房保障办提出恢复廉租房原状的建议不配合。(以前被公开处理的违规者主动承认错误请求市住房保障办给予改正错误的机会,但最后都按照条例公开处理。现在市住房保障办主动给予违规者蔡慧坤改正错误的机会,但违规者蔡慧坤多次不配合。这样的无赖行为必须公开批评指责,才对得起被公开处理的违规住户和严格遵守条例的住户。)

蔡慧坤、谢玛丽改建廉租房的目的何在?

1.若目的是方便蔡秋来生活居住,为什么蔡慧坤不让蔡秋来在廉租房居住?(20078月父亲蔡深光病亡后至20104月蔡秋来在南石头街石岗社区,石岗路34号一楼居住,20105月初蔡秋来回到廉租房居住。)

2.为什么这样去改建廉租房(近马路的外墙开了落地玻璃门,卧房、厨房的内墙被拆掉。)难度这样的改建才方便蔡秋来的生活居住?

3.20045月父亲蔡深光和蔡秋来入住廉租房后,父亲蔡深光没有去改建廉租房,20078月父亲蔡深光病亡后,廉租房承租人由蔡深光转为蔡秋来后,蔡慧坤才去改建廉租房。若改建廉租房能够方便蔡秋来生活,为什么父亲蔡深光不去改建廉租房,而要等到父亲蔡深光病亡后,蔡慧坤才去改建廉租房?

4.蔡慧坤对改建廉租房的解释是:蔡秋来行为怪异,经常发出怪异声音,影响邻里关系,出于安全考虑在廉租住房的外墙面改建廉租住房大门。若目的是这样,为什么不在廉租房阳台位置开门,那个位置更方便蔡秋来出入,更不会影响邻里,又不需要改变室内布局,更能节省大量费用。蔡慧坤作为一个正常的人,难道想不到?

5.东圃棠德西三街2101房廉租房有三个门口,原廉租房一个门口,建筑物外墙面一个门口,阳台位置一个门口,这么多门口有什么作用,难道就为了蔡秋来出入?

6.东圃棠德西三街2101房卧房、厨房的内墙被拆掉,厨房作为家庭的主要功能场所,为什么要改动?

7.蔡深光、彭燕、蔡秋来20045月入住廉租房后,没有提出有基立新村东5号公房的使用权,蔡秋来的父母全部去世后,谢玛丽教唆蔡慧坤利用残疾人耍无赖,提出蔡秋来是基立新村东5号的户主,在基立新村东5号公房被房管部门收回前,蔡秋来有权在此居住。蔡秋来使用基立新村东5号公房,廉租房由谁去使用呢?

从以上7点可知,蔡慧坤、谢玛丽改建廉租房并不是为了蔡秋来生活居住。

政府创造了便利条件给监护人蔡慧坤照顾蔡秋来,但蔡慧坤却做出损害蔡秋来利益的事情。

蔡慧坤夫妇有养老金,有两处自己的房产(石溪、桂花岗),女儿谢玛丽已结婚在梅花村居住。政府分了50多平方米廉租房给蔡秋来,蔡慧坤作为蔡秋来的监护人,若是真心实意照顾蔡秋来,应该和蔡秋来一起居住在廉租房,自己的房产可以出租,这样既兑现了对父亲蔡深光的承诺:照顾好弟弟蔡秋来,与弟弟蔡秋来同吃同住。又能帮助改善蔡秋来的生活。但监护人蔡慧坤不但没有这样做,还做出损害蔡秋来利益的事情(廉租房严重违规导致蔡秋来的廉租房有被收回的可能)本人警告迷失人性的蔡慧坤尽快恢复人之人性,应该把利用残疾人耍无赖的心思转移到照顾好弟弟蔡秋来身上。

谢玛丽教唆蔡慧坤利用残疾人耍无赖

谢玛丽是蔡慧坤的女儿,蔡秋来的事情与谢玛丽毫无关系,但谢玛丽却教唆蔡慧坤利用残疾人耍无赖。20091105日,谢玛丽亲自起草了一份调解情况(关于基立新村东5号公房使用权问题)到基立新村东5号要求蔡钧雄在其上签字同意,若蔡钧雄不签同意,就永远扣留户口本不给蔡锦荣使用,并很恶毒地说:没有户口本,让蔡锦荣找不了工作、结不了婚、办不了事。本人在其上面签了不同意。谢玛丽有房子、车子、铺子,对基立新村东5号公房还不放过。谢玛丽着重提出:蔡钧雄、罗妙甜、蔡锦荣要保证让蔡秋来及其照顾人拥有基立新村东5号公房的使用权和有效进出房屋的钥匙。蔡慧坤、谢玛丽的行为违反了市住房保障办制定的廉租房入住条例:承租公房的家庭入住新的租赁型住房后必须腾退原住房。

蔡慧坤、谢玛丽利用残疾人耍无赖何时才可以结束

20106月市住房保障办确认蔡慧坤、谢玛丽利用残疾人耍无赖的违规行为后,市住房保障办从关心残疾人出发,提出蔡慧坤改正错误,尽快恢复廉租房原状的建议,蔡慧坤对市住房保障办提出的建议不配合。引用市住房保障办副主任黄信敬在新闻发言中的一句话:违规家庭的行为挑战了社会公平和道德规范。这就不得不恭喜蔡慧坤、谢玛丽以残疾人为利盾成功挑战社会公平和道德规范!现在蔡秋来经常一个人在廉租房居住,蔡秋来是一个智力残疾人,在生活方面很难自理,而监护人蔡慧坤经常不在。现在蔡秋来已养成了小偷小摸的坏习惯,例如蔡秋来经常趁人不注意偷取一些小物件(如报纸、饮料、瓜菜、水果等),一旦被人逮住,遇到好心人就会原谅蔡秋来,遇到脾气暴躁者就会殴打蔡秋来。蔡慧坤夫妇有养老金,有两处自己的房产(石溪、桂花岗),女儿谢玛丽已结婚在梅花村居住,蔡慧坤无需为生活奔波,有时间有条件和蔡秋来同吃同住,在父亲蔡深光生前,蔡慧坤亲口承诺:照顾好弟弟蔡秋来,与弟弟蔡秋来同吃同住。但父亲蔡深光病亡后蔡慧坤就以这样的方式去兑现自己对父亲蔡深光的承诺。

不按照条例收回残疾人廉租房是正确的,不公开批评指责违规者蔡慧坤是错误的。公开批评指责违规者蔡慧坤是“法不容情”工作原则的最低底线。

20100523日,广州日报A3版刊登了《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扣分办法(试行)》公布:收房七触之条,只要触犯下列7项,每项每次扣20分,立即收房。第4项:廉租住房、经济租赁住房租户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住房3个月以上的;第7项:擅自对租住的住房进行装修和扩建、加建、改建、改变房屋结构或改变功能及使用性质的。

20091022日,南方都市报版次AA01刊登了《32户廉租家庭违规须退房》,广州市市住房保障办副主任黄信敬指出:违规家庭的行为挑战了社会公平和道德规范。

20100428日,信息时报A03版刊登了《他们到底是无赖还是无辜》,违反廉租房条例的违规住户被质疑是否耍无赖。

20100427日,广州日报A19版刊登了《11户保障房家庭违规被责令退房》,市住房保障办对违规住户的态度是: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透露,此次查处的违规家庭大多有各种理由,例如家里有老人需要照顾等。不过法不容情,相关家庭其实还可以通过租赁补贴等形式申请享受住房保障,所以被责令退房无可挽回。为什么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不从关心老人出发,要求违规者改正错误?不按照条例收回残疾人廉租房是正确的,但不公开批评指责违规者蔡慧坤就违背了一直所贯彻的法不容情工作原则。

20091024日,新快报刊登了《广州12违规租借使用廉租房住户签字退房》,钱女士:知道这是不对的。双目失明的棠下小区住户钱女士在女儿的搀扶下来到了保障办。对于空置廉租房,她连连表示歉意。钱女士在2001年入住棠下小区廉租房,使用面积超过34平方米。但住的是9楼,房子又没有电梯,钱女士出入非常不方便。她说:我住了半年多,有一次下楼梯,竟然从20多级楼梯摔下来了,腿断了,还摔破了头。后来就不敢住了,只能搬回我妈妈家里住,由妈妈照顾我。她表示,这两年女儿工作了,家庭环境好了,就和女儿租了一套低楼层的房子住。临走时她说:我知道空置着廉租房是不对的,真的很抱歉。

20091025日,广州日报刊登了《广州违规户转租廉租房被没收,有人后悔有人撒泼》,有人面露悔意早知如此我不会出租早知道这样,我怎么也不会将房子出租。在南洲街新渔社区居委会,记者看到了另一户违规出租廉租房当事人黄桂妹。73岁的老人矮小干瘪很朴实。她面对市住房保障办的工作人员,反复说:对不起,麻烦你们了。不停表示自己后悔了,拿出了540元租金交给保障办。黄桂妹说,自己有一个患精神病的女儿,现在房子被收了,担心女儿出院后没地方住。

市住房保障办为什么不从关心残疾人出发,给这些主动悔过且情有可恕的违规住户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例如要求钱女士签署《返回廉租房居住通知书》或帮助钱女士调换一间低楼层的廉租房、要求黄桂妹签署《停止出租廉租房通知书》。不按照条例收回残疾人廉租房是正确的,但不公开批评指责违规者蔡慧坤就对不起以前公开按照条例处理的违规住户,更对不起双目失明的钱女士和黄桂妹老人。

蔡慧坤的违规行为:空置廉租房、改建廉租房。20100618日,市住房保障办确认蔡慧坤的违规改建行为。20120326日,穗国房群字[2012]77号。经多次沟通,但其监护人不配合,可见市住房保障办要求蔡慧坤改正错误的艰难。在网上、各大报纸媒体上登载了大量的市住房保障办处理违规住户的文章,有的违规住户主动向市住房保障办道歉,认为自己的违规行为对不起市住房保障办;有的违规住户主动承认错误并请求市住房保障办给予改正错误的机会;有的违规住户由于要照顾残疾人或病人或老人或小孩才不得不违规。为什么市住房保障办不给这上述三类人签署《改正错误通知书》,承诺改正错误并不会再违规。难道这三类人的违规性质比蔡慧坤严重,对待自身的违规行为态度比蔡慧坤恶劣?不公开批评指责违规者蔡慧坤就对不起以前公开按照条例处理的违规住户,就更对不起以上这三类人。

这个例子非常典型,承租人蔡秋来是一个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违反廉租房条例是由监护人蔡慧坤所造成的,若按照条例进行处理对承租人蔡秋来是不适当的,若不按照条例进行处理对先前按照条例处理的违规住户及严格遵守条例的住户是不公平的。蔡慧坤利用这点去钻空子谋利益,即使被发现按照条例处理只是收回承租人蔡秋来的房屋,对蔡慧坤的无赖行为没有任何的惩罚。这样的性质比先前公开处理的违规住户更为严重,希望有关部门应对蔡慧坤的无赖行为进行公开批评指责,并制定相应的条例防止类似这样的例子再次发生,这样才能彻底保障残疾人的福利,否则将给后来者树立一个坏的榜样。

在报纸媒体上刊登了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的违规住户。登载了住户的姓名、住址、违规理由、处理结果、市住房保障办对此的态度及查处的经过。为什么这些人被无情地公开曝光处理,而蔡慧坤利用残疾人耍无赖的违规行为却只字不提。从公正、公平、公开的角度看,对这些人公平吗?对正在严格遵守条例的住户公平吗?从关心残疾人的角度看,更应该曝光蔡慧坤的违规行为,才能彻底保障残疾人的福利,才能彻底杜绝类似的后来者。这个例子非常特殊,不按照条例收回残疾人的廉租房是正确的,但不公开批评指责违规者蔡慧坤是错误的。

蔡慧坤、谢玛丽扣留户口本不给同户口的人蔡锦荣使用,威迫蔡锦荣的户籍迁至父母户籍地,本人蔡钧雄认为这是有意利用残疾人耍无赖的行径。

1.蔡锦荣的户籍从出生到现在一直在基立新村东5号,蔡锦荣从出生到现在一直在基立新村东5号居住,户主蔡深光没有任何异议,没有发生过扣留户口本事件。父亲蔡深光病亡后,蔡慧坤有意利用残疾人耍无赖。

2.廉租房承租人蔡秋来应该将户籍迁至廉租房所在地,没有申请廉租房的蔡锦荣的户籍应该在基立新村东5号。

3.蔡慧坤颠倒黑白地污蔑本人蔡钧雄:一直没有照顾父母。父亲蔡深光生前,本人蔡钧雄每月给父亲蔡深光150元。若本人没有照顾父母,父亲蔡深光生前会带蔡慧坤到相关部门反映,无需等到父亲蔡深光病亡后,蔡慧坤才利用残疾人耍无赖。

4.蔡慧坤颠倒黑白地污蔑本人蔡钧雄:蔡钧雄有自己的房产并霸占基立新村东5号公房。本人蔡钧雄一家人根本没有自己的房产,沙园村尾××房是单位宿舍。提起这间单位宿舍本人也非常伤心,本人蔡钧雄30年工龄,单位有福利分房政策时,却没有分房给我;当有货币分房时,本人1999年就下岗了;现在又遇到蔡慧坤、谢玛丽利用残疾人耍无赖的事情。本人警告蔡慧坤、谢玛丽,若认为这间宿舍违反规定,就到单位房管局反映,无需到处造谣。

5.为什么蔡钧雄、罗妙甜不在单位宿舍居住而和蔡锦荣在基立新村东5号居住?本人蔡钧雄的爱人罗妙甜没有养老金,蔡钧雄一家人没有属于自己的房产,生活贫穷,无力交付单位宿舍租金。本人建议沙园村尾××房退回给单位,分给更为困难的人居住,以免蔡慧坤、谢玛丽利用这点去耍无赖。

6.父亲蔡深光入住廉租房后没有发生过任何的违规行为,父亲蔡深光病亡后,承租人蔡深光转为蔡秋来后,蔡慧坤没有将心思放在怎样照顾好蔡秋来,而把心思放在怎样利用蔡秋来的廉租房,最后导致廉租房承租人蔡秋来严重违规。

7.蔡慧坤的违规行为直接损害了残疾人的利益。现在事实证据这么明显,相关部门都没有公开批评指责违规者蔡慧坤(以前的违规者被无情地公开曝光处理,可参见以前在报纸媒体上登载的文章。)

8.蔡秋来户籍地部门,离蔡秋来的廉租房所在地这么遥远。蔡秋来户籍地部门很难做好关心残疾人蔡秋来的工作,很难监督蔡慧坤对残疾人蔡秋来的所作所为,以致不能够及时发现和制止蔡慧坤的违规行为(政府在报纸媒体上宣传的对廉租房进行拉网大检查,也发现不了蔡慧坤的违规行为。)政府经常提倡:要做好关心残疾人的工作。既然要做好关心残疾人工作,就更有必要将蔡秋来的户籍迁至廉租房所在地。

9.父亲蔡深光病亡后,蔡慧坤所做的每一件事对蔡秋来的生活毫无帮助,且还直接损害了蔡秋来的利益。蔡慧坤懂得扣留户口本不给同户口的人蔡锦荣使用;懂得钻廉租房政策的空子提出获得廉租房的蔡秋来是基立新村东5号的户主,在基立新村东5号公房被收回前,有基立新村东5号公房的使用权;懂得廉租房违规;懂得多次不配合市住房保障办提出的建议。为什么不懂得履行对父亲蔡深光的承诺:照顾好弟弟蔡秋来,与弟弟蔡秋来同吃同住?

10.现在蔡慧坤是蔡秋来的监护人,但本人蔡钧雄是蔡秋来的大哥,有责任监督蔡慧坤对蔡秋来的所作所为,且政府任何一个部门都认为蔡秋来的事情与蔡秋来的大哥蔡钧雄有关,当蔡慧坤发生意外或丢下蔡秋来时,在法律上,蔡秋来的事情需要蔡秋来的大哥蔡钧雄去处理。

本人从关心弟弟残疾人蔡秋来出发提出:一致指责蔡慧坤、谢玛丽利用残疾人耍无赖的无赖行为,蔡慧坤不监护蔡秋来就交由其大哥蔡钧雄监护;蔡慧坤监护蔡秋来,尽快停止利用残疾人耍无赖。

蔡慧坤夫妇有养老金,有两处自己的房产(石溪、桂花岗),谢玛丽已结婚在梅花村居住,谢玛丽有房子、车子、铺子,居然利用残疾人耍无赖,真是为富不仁的典范。本人蔡钧雄的爱人罗妙甜没有养老金,蔡钧雄一家人没有属于自己的房产,生活贫穷。现在还受到蔡慧坤、谢玛丽等人的欺压。蔡慧坤应该停止利用残疾人耍无赖的一切行为,应该兑现对父亲蔡深光的承诺:照顾好弟弟蔡秋来,与弟弟蔡秋来同吃同住。若不愿意监护蔡秋来就交由其大哥蔡钧雄监护,若日后全部用完父亲蔡深光留给蔡秋来的家产后,丢下蔡秋来给政府去处理,法律制裁不了你,上天也会制裁你。

邓小平说: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可以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的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蔡慧坤作为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更有义务去帮助蔡秋来。蔡慧坤做出上述的行为:扣留户口本不给同户口的人蔡锦荣使用、提出获得廉租房的蔡秋来有基立新村东5号的使用权、空置廉租房、改建廉租房、不配合市住房保障办提出的建议、得到父亲蔡深光留下的家产却不兑现对父亲蔡深光的承诺:照顾好弟弟蔡秋来,与弟弟蔡秋来同吃同住、打骂蔡秋来。难道是政府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结果吗?

有人说:蔡慧坤、谢玛丽利用残疾人耍无赖,应该去法院起诉。本人没有经济能力到法院去寻找公正、公平的结果。富有的蔡慧坤、谢玛丽,若认为本人所陈述的事实不符,可到法院去起诉。

有人说:这是家庭纠纷的事情与政府部门没有任何关系。马克思说:任何事物是普遍联系的,家庭是社会的一个基本单元,政府部门所制定的政策影响着每一个家庭的生活,每一个家庭的状况也折射出社会的现状。例如政府部门制定的廉租房政策,若明确指出获得廉租房的成员迁户口到廉租房所在地,就不会出现蔡慧坤利用残疾人耍无赖扣留户口本的事情;若明确指出获得廉租房的成员与原来住处的关系,就不会出现谢玛丽利用残疾人耍无赖提出关于基立新村东5号公房使用权问题争议。蔡慧坤、谢玛丽利用残疾人耍无赖体现了社会的和谐吗?蔡慧坤、谢玛丽利用残疾人耍无赖提出蔡锦荣的户籍迁至父母户籍地。本人蔡钧雄的爱人罗妙甜没有养老金,蔡钧雄一家人没有自己的房产,生活贫穷;蔡慧坤夫妇有养老金,有两处自己的房产(石溪、桂花岗),谢玛丽已结婚在梅花村居住,谢玛丽有房子、车子、铺子,生活富裕。蔡慧坤、谢玛丽利用残疾人耍无赖去剥夺蔡锦荣的生存空间。若政府部门认为家庭纠纷的事情与政府部门没有任何关系,那么当事人就可以任意耍无赖,因为这是家庭纠纷,那么社会的和谐、公平怎样去体现?

本人到蔡秋来户籍地部门反映蔡慧坤、谢玛丽利用残疾人耍无赖的无赖行为。户籍地部门负责人要求蔡慧坤、谢玛丽停止利用残疾人耍无赖,但蔡慧坤、谢玛丽一意孤行。负责人经常打电话联系蔡慧坤、谢玛丽,要求蔡慧坤、谢玛丽端正态度,认识自己的错误行为,但蔡慧坤、谢玛丽干脆挂断电话不予理睬。20078月父亲蔡深光病亡后至今,蔡慧坤、谢玛丽利用残疾人耍无赖的无赖行为一直未得到制止。

最后以一句话进行结束:予以求公正的结果,则不得不求公正的艰辛。

发表于2012-08-12
发表于2012-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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