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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小产权房能否转正?

发表于2012-04-27
发表于2012-04-27
小产权房,虽然一直屈身“小三”的身份,而且也经常时不时的被有关部门突击“扫荡”,但是其生命力却惊人的顽强。
发表于2012-04-27
今年国土部将联合相关部门,选择“小产权房”问题相对突出的城市,开展“小产权房”的试点清理
发表于2012-04-27
小产权房不合法,要试点清理,并责成相关部门查处“天价”小产权房。
发表于2012-04-27
试点治理小产权房政策大致方向是先清理在建和未售的、侵占了耕地的,以杜绝小产权房的继续发展,再分情况治理已售的小产权房。
发表于2012-04-27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
发表于2012-04-27
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权证和预售许可证,国土房管局也不会对购房合同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发表于2012-04-27
据了解,购房者签订的合同与一般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也有所不同,其名称是“XX项目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由乡镇人民政府监制,出卖人为某村民委员会,“村委会”自行当起了“开发商”。
发表于2012-04-27
小产权房问题的核心是城乡土地二元化,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销售对象不限,但集体土地上的房子,只能销售给本集体内的成员。正因为这样的尴尬处境,小产权房的问题才由法律问题衍生为社会政治问题。
发表于2012-04-27
小产权房一发不可收拾主因为小产权房价格更低,在地方潜行多年,规模日渐庞大。根据一些非官房的统计数据,目前中国的小产权房建设面积已经达到了60多亿平方米的规模,相当于中国房地产业近十年来的开发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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