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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假离婚为避限购令 民政局被迫“限号”

发表于2013-07-09

一套房产写尽人间百态。为规避购房政策,离婚竟然成为“刚需”;为独享房产,假离婚竟成真。

“楼市有风险,离婚需谨慎。”今年上半年,很多大城市的婚姻登记处贴出了这样的告示。全国各地,因为房子限购、孩子上学等种种问题,出现离婚潮,大大增加了办理婚姻登记业务量,遇到人多时,不得不临时启用离婚“限号”措施,即排队预约领号牌,当天的号全都发放完毕,超出的第二天再来排。这也是应对离婚实施“限号”政策。

 

假作真时真亦假。近日,上海二中院对一桩“假离婚”案进行审理。本想通过假离婚购置房产的李女士与丈夫办完离婚后,丈夫假戏真做。原告李女士要求法院撤销“假离婚”协议、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只是离婚手续合规合法,法院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2012年2月,李女士与丈夫张某到民政局签署了离婚协议。但李女士认为,双方离婚是假,真实目的是为女儿购买学区房,而且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的当晚便签订了购房协议书。为此,李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张某却认为,买房与离婚无关。

楼市有风险,离婚需谨慎

发表于2013-07-09

在此警告准备假离婚的夫妇,别为钱冲昏了头脑,假戏真做了后悔可就来不及了

发表于2013-07-09

如果离婚,财产分割会省下20%的所得税,离婚后如果再买房,还能享受首套房房贷,一套总价300万元的房子能省下50万元的税款,必然会有不少夫妻真的愿意为此假离婚。

发表于2013-07-09

离婚变卦的都是男士多

发表于2013-07-09

为了钱这群人什么都敢做啊

发表于2013-07-09

一套房子害了多少人

发表于2013-07-09

这政策就跟听笑话是的

发表于2013-07-09

之大无奇不有啊

发表于2013-07-09

孩子的确是个事

发表于2013-07-09

为了这点利益置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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