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维权达人Show】房产业界的“方舟子”!

发表于2011-02-24
引用:zhangwei9623 在2011-2-23 14:30:31写道:原帖
  
 
 有什么经历可以谈谈哦  呵呵
发表于2011-02-24
引用:btsw2010 在2011-2-23 16:11:31写道:原帖
315现在是看起来很美,用起来很难
 

 呵呵 虽然难用 但是还是可以用的

               最起码可以维护我们的一部分合法权益!

发表于2011-02-24
引用:septemberjuan 在2011-2-24 8:57:57写道:原帖
 呵呵 虽然难用 但是还是可以用的
               最起码可以维护我们的一部分合法权益!
 
 罚的太少,应该对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的行为进行重罚,5倍太少,至少100倍,这样老百姓才有动力去维权
发表于2011-02-24
引用:btsw2010 在2011-2-24 9:27:50写道:原帖
 罚的太少,应该对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的行为进行重罚,5倍太少,至少100倍,这样老百姓才有动力去维权
 

人家也不容易呀 这样罚了 他们就会活不下去的!

           适当的惩罚就可以了  已经5倍赔偿了  不少了

发表于2011-02-24
引用:小面鱼鱼 在2011-2-23 14:02:44写道:原帖
 哦!那必须顶!
 
 呵呵 没错 正义之士必须顶
发表于2011-02-24
引用:septemberjuan 在2011-2-24 9:31:54写道:原帖
人家也不容易呀 这样罚了 他们就会活不下去的!
           适当的惩罚就可以了  已经5倍赔偿了  不少了
 
 你太心慈手软了,不罚的重点根本起不到作用,这样也能督促企业不敢随便糊弄消费者,国外就是这么做的
发表于2011-02-24
引用:septemberjuan 在2011-2-24 8:55:37写道:原帖
 呵呵 好像是这么回事,不过咱们也不能对国家太灰心了
                  我相信 法律是可以维护我们的个人合法权益的
 
 嘿嘿 不信
发表于2011-02-24
引用:btsw2010 在2011-2-24 10:33:05写道:原帖
 你太心慈手软了,不罚的重点根本起不到作用,这样也能督促企业不敢随便糊弄消费者,国外就是这么做的
 
 呵呵 哦 我懂了 无毒不丈夫
发表于2011-02-24
引用:syr4146647 在2011-2-24 10:42:20写道:原帖
 嘿嘿 不信
 

 额

   这么肯定?

发表于2011-02-24
引用:septemberjuan 在2011-2-24 11:42:06写道:原帖
 额
   这么肯定?
 
 当然 法律只是针对老百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