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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揭开恒泰盛都的嘴脸

发表于2015-06-28

 揭开恒泰盛都的嘴脸

  呼和浩特市恒泰盛都房地产公司2011年与数百位业主签订合同,销售商品房与团购房,合同约定了交房日期与双方违约责任,到现在交房达不到条件,拒不承担违约责任,还强令业主收房,将业主告上法庭,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想让业主钱房两空,已严重涉嫌合同诈骗与非法集资。
一、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13年。直到2015年1月才开始通知收房,但违约金只字不提,声称是他们赔了,合同无效。
二、当初承诺的公积金因其自身没有五证而不能办理,在业主的要求下,才联系了商业银行贷款,且是到一年时必须将全部本金还清银行,才可续贷。试问,有哪个贷款人有能力在一年到期时筹措到本金去还款?如果能筹到,还用贷款?
三、交房时列出的收费明细,有楼宇设备4800元,物业费每平米2.5元,有从1月开始收取的取暖费。政府有明文规定楼宇设备是在开发成本里的,物业费国家规定一级标准才1元,向业主收取交房前的取暖费,何其霸道!
内蒙电视台曾于3月20日就此进行报道,但现在仍坚持楼宇设备3500元,物业费2元,取暖费照收。
四、到现在还在施工,院内整个工地一个,就声称达到了交房条件。
五、次通知交房时面积普遍比合同上的面积大2-4平米,业主要求出具有关部门测量依据,说是没有。第二次通知交房时比上次少了,但仍比合同面积大,且不出具有关部门测量报告。面积在恒泰手里是橡皮尺。
六、威胁业主不收房,每天收取1000元保管费。自己违约在先不赔偿,反倒要求对方履行义务。
七、声称当时签订合同时没有取得商品房证明,要求解除合同,但自己在合同中明确承诺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善手续,出尔反尔。并且在2013年12月3日在《北方新报》第五版全版刊登广告,声称自己不是小产权房。
八、将业主的房屋一房二卖,却又不退所收购房款,在法庭上一副无赖相。法律规定,一房二卖,业主有权要求退还房款,并且要求支付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九、声称自己当初是卖了,要求业主再行补交房款。但现在拿当时的价格现在可以买到五证俱全的房子。他自己赔了,就要从业主身上榨钱。
十、在向业主交房时,将份合同收回去,另行签订一份合同,里面根本不提什么时候可以完善手续的事,这样,业主手中什么依据都没有了,到时维权连证据都没有了。
十一、业主多次找开发商沟通,开始还能找到一个副总,得到的答复是合同不算,想上哪告去哪告。后来连这个人也找不到了。好不容易找到负责人,在沟通时一发现业主在录音录像,立刻跑掉。如果自己光明正大,心中没鬼,又何惧别人录音录像?
这就是恒泰盛都,一个不讲信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公然毁约,置信誉于不顾,公然践踏消费者合法权益。是谁在支持纵容,是谁在撑腰,恒泰的做法,先以签订合同为名,诱骗业主签订合同,收取房款,而后又以无证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又拒不退还业主购房款,已经涉嫌合同诈骗和非法集资,请广大群众擦亮眼睛,认清恒泰的本质。

发表于2015-07-09

是谁在允许售楼部这么明目张胆的做事 业主就是要一起维权 顶起来

发表于2015-11-30

有理有据 很充分

发表于2015-11-30
何其霸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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