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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价再高,也怕菜刀!

发表于2013-01-18

人们在买还是租,投资价值多大等方面来探讨房价,这是当局者迷的表现。

  正是因为一方面开发利润比较高,占用社会资源丰富,牵动各方神经的地儿也大有其是,另一方面人们鼓噪房价太高,想买但买不起,直接与房价挂钩的议论,让人们沉迷于房价不可自拔,严重忽略了自身利益的被侵蚀。


  刚落幕的中央经济改革深化意见,指向收益分配的改革,看起来是好事,事实上,对没有买房的人来说,是天大的坏事,无房户占人口多数并将所有的指望放在了政府身上,这无法解决人们的居住意愿。

  每一次收益方面的改革,带来的是以财富为中心的崛起与沉落。八十年代的利改税,工商税取代各种收费,九十年代全面实施新税制,九十年代末的土地市场化改革取向,住房货币化分配,新世纪以不关于工薪制度的改革,关于年薪制,关于主职外的副业约定,还有每次军队经商的削减,愿望都在于取消垄断,淡化财富差距的扩大,事实上是让身居其中无法脱逃的部分转化为阶层的一个部分,相对集中,最后变成了社会的主流阶层,收益也转化成了实在的财富,堂而皇之进入到市场当中。


  这期间,拿到房子就是爷,公产房,改造区,早期经适房,集资房等,最终都在市场的冲击下变现了,再通过市场持有商品房,成了如今的房东大户。而针对无房户的任何政策,事实上正好落入这些有产者阶层的身上。

  现在指望物业税改,指望将各类收费税化,指望货币分期,看起来确实很美,穷人也可以想象着买到房子,但事实未必如此,每次改革过程当中,财富持有者对无产者进行的变相掠夺无处不在。

  真正将税费合一,公私合并,将个人缴税进行适当分期,看似合理,但因为无房户也是纳税人,因此,这一政策的最大利好都直指某类市场,而通过市场进行消费,无产者的损失就是有产者的不当得利。

  比如,小产权房,只要开征物业税,自然会进行产权处理,而且小产权在开征物业税后事实上便成为税基之一,你向它征了税,难道还要将它从法律的范围踢出去吗?


  而一旦小产权房在房产税改当中合法或变相合法化,侵吞的就不是穷人的利益了,因为穷人买不起房,实际也无法消费小产权房,所有的有产,都是基于有一定基础的阶层,一旦如此实施,实质上是对人群进行了阶层划分,当有产者集合掌握的资源与权力远大于无房户代表的部分,再想买房的,只能是不断从无产者阵营分化而来的异端,必须借助于其他行业或产业的收益来向房产业渗透。

  解决无房户的居住问题压根就不能用制度性市场来解释与实施,只有在一项制度实施之前,先行对无房户进行分流,一部分直接进入商品性消费,一部分放在社会性负担的篮子里。


  市场越发达,越无法保障均贫富,而试图通过制度改革来均贫富,只能是徒劳。

  人们骂骂主涨的,唤呼唱跌的,发泄而已。

  看得清房价背后的东西么。

  可怜,可叹……

发表于2013-01-18

可怜,可叹……

发表于2013-01-18

说得好

发表于2013-01-18

真心喜欢

发表于2013-01-18

发表于2013-01-18

说的很对啊

发表于2013-01-18

透彻

发表于2013-01-18

无谓的挣扎

发表于2013-01-18

靠自己最稳妥

发表于2013-01-18

变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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