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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二手房满2年销售免征增值税 实际税负变化不大

发表于2016-03-29

市场关注已久的个人住房“营改增”问题终于“靴子落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4日首次披露的营改增全面推开细则显示,5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新京报记者对比新旧政策发现,实际税负并未出现太大的变化。

根据两部委的方案,个人将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只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对于北上广深,两部分另有规定。即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的认定有多项标准,差别主要在于建筑面积,容积率和售价。 

总而言之,实际税负变化不大,本来就打算买新房的伙伴们还是不要动摇,随小编一起来看看最近热销楼盘吧!


发表于2016-03-29

哎,这政策出的……

发表于2016-03-29

要计划买房的赶紧把

发表于2016-03-29

其实我觉得营改增还是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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