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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没有产权证的房子可以拒绝还贷吗

发表于2006-10-15
网友提问:我于2003年1月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子,当我还款一年多后(到2004年7月),我发现我的房子没有产权证,原因是开发商没有土地证所以无法办理产权证,于是我拒绝还贷,并起诉开发商但因不明原因没有结果。2004年12月银行将我起诉到法院,并解除了我的贷款合同,要求我全额还贷。因我不服继续上诉以至法院强行判决并多次执行,现在我的房子无法居住。我想问问象这种银行明知不够贷款条件(银行明知没有产权)但却给我们贷款买的房子,我们现在解除合同需要承担相应的费用吗?(如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以及罚息等) 
 
 
   
 
 
 
今年的8月我们整个小区的产权都可以办了,但我的房子始终没有办理,我不知道我的房子现在应该怎么处理,银行有权将我的房子抵债吗?我可不可以将这个房子出售?请专家帮忙支个高招吧!非常感谢!

庄清忠律师回复:开发商补交全部的地价款后,方可办理房产证。不清楚你与开发商在合同中关于办理房产证的期限是否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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