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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农民工“讨薪”为何总要惊动“一把手”?

发表于2007-04-30
远在山西打工,工资没拿到手,一名农民工还在讨薪中身亡。河南修武县70多名农民工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连夜给老家的县委书记发短信求救。10分钟后,老家的跨省维权小组成立,即刻赶赴山西,通过与有关部门的5轮交涉,最终将被拖欠的工资讨回(4月29日《东方今报》)

看了以上新闻,笔者是又喜又忧。喜的是发出短信10分钟后,就接到了家乡领导的安抚电话,并成立了跨省维权小组,这个速度很让农民工们兴奋,也使笔者佩服修武县县委书记的办事效率如此之快,并最终帮农民工讨回了血汗钱;忧的是,也感到有些伤感和纳闷:为什么我们的农民工讨薪总是要惊动“一把手”,问题才能得到解决?

包括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陕西省省长袁纯清、深圳市委书记李鸿忠都接到过求助,帮农民工讨回欠薪。是不是真的象农民工所说,是大官管用?许多欠薪企业不敬畏法律,而惧畏领导手中的权力,这种现象虽极不正常,但似乎是“中国特色”,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

从法治角度看,省长、市、县委书记帮农民工讨薪,使法律很“受伤”,也很尴尬,因为它折射出来的是人治、“权力治”,说明法治生态受“污染”,执法手段很“疲软”。目前欠薪事件不断发生,甚至引发极端行为,表面上看是相关法律不够“坚挺”,可根子则是执法手段刚性不足。其实,《劳动法》对用人单位的违约处罚条款非常具体,也颇有力度,法院对拒不执行判决的债务人有权强制执行,执法部门如果严格依法办事,拿出“杀气”,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有保障的。

遗憾的是,我们很少看到对欠薪企业采取法律强制措施,一些地方执法天平总是偏向于企业,对农民工的保护明显不够。笔者以为,解决欠薪最关键的是严肃执法,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尤其拒不执行劳动仲裁或法院判决者,要实行最严厉的处罚,让其“输不起”。

还有愧疚和伤感的是,政府行政救济的乏力,相关职能部门的不作为。本来,行政体系内有劳动部门、工会组织,他们拿着纳税人的工资,职责就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都担当起各自的职责,为农民工撑腰、维权,许多欠薪问题就可以通过行政手段得以解决。

由此说来,除了尽快出台保护农民工权益的专门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出农民工权益保障法,从制度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建立一种长效机制,职能部门应恪守其职,使制度的健全、法律的约束能够真正到位,让不敢欠薪、欠不起薪成为制裁法则,到那时,农民工才无需再惊动“一把手”讨薪,使他们在获取劳动报酬过程中多一些欣慰指数,少一些痛苦指
发表于200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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