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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鼎盛国际:黑心物业、伤心房子、可怜业主

发表于2015-12-27

  

 物业,本来应当是业主使用公共资金雇佣的专业服务公司,承担小区公共管理、设施维护、服务于全体业主的乙方。然而在鼎盛国际,一切都变了样。

   三问鼎盛物业。

   一、物业与开发商是何关系?

   理论来说,物业与开放商应当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开发商是卖房子的,物业是对既有小区进行管理的。然而鼎盛国际的物业——内蒙古霞光物业有限公司,则是由开发商成立的。内蒙古霞光物业有限公司,听名字似乎像模像样,然而事实是,这根本是一家没有注册、没有资质的非法企业(其实不能称之为企业,只算是一群无业游民纠集一起的团伙罢了),相关事实详见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相关内容http://www.hhhtnews.com/2015/1120/2076913.shtml)。物业不由业主雇佣、也不是业主委托开放商雇佣,那么请问,内蒙古霞光物业公司来管理鼎盛国际小区,由谁赋权?合法合理性何来?

   二、物业无资质,职能部门无权管理?

   因群众投诉该黑物业的管理问题,相关智能部门是如此回复的:“鼎盛国际小区所属霞光物业的相关问题,玉泉区物业办已多次下小区沟通协调,电视台记者也采访多次,由于霞光物业现在并没有取得物业资质,区物业办并没有实质管理权。目前,玉泉区物业办正在协助鼎盛国际业主,向市房产局物业处反映问题。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霞光物业停止此行为,并处以罚款。受理编号:2015090825308”。

   因该物业公司没有取得物业资质,因此职能部门便没有管理权?好幽默的解释,因某人没取得中国公民身份证件,因此其违法犯罪行为就不受国家权力管理?那没有身份证的好处真是大了去了!没办营业执照,因此违法经营就不受部门管理?这是什么逻辑??

   三、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关系?

   物业是由全体业主雇佣,为业主服务、代替全体业主履行权力管理小区的。小区是业主的小区,而不是物业的小区,因此,小区的各项管理事宜应当由业主决定。对于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应当由业主委员会履行权力;对于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物业决定应当在小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如无业主提出反对意见,方可执行管理措施。

   然而鼎盛国际绝非如此!

   在鼎盛国际小区,似乎物业公司才是真正的主人!所有的业主都是寄人篱下,都得听物业的:

   1、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的车辆不得进入小区,搬家也不行!谁规定的?当然是物业,业主根本就只能执行!这一管理行为,征求业主意见了吗?

   2、小区一期的北门消防通道封闭,第一次锁上,被业主打开后第二次直接焊死,所有业主出入得绕一大圈!谁要求的?消防通道懂不懂?这是生命通道!直接焊死,呵呵!业主的小区业主说了不算,反倒是请来的物业说了算!

   3、小区一期与二期之间的大片工地,本来可用于业主车辆的夜间停放,然而喜剧的是:就在11月的某天,物业公司的某位领导不高兴了,大手一挥:不许停!然后设置路障,将所有业主的车辆隔离在30米之外的城市公路上!从此,所有业主的车,只能停放在路边上!如果你要搬重物,没办法,您就自己人工一点点往小区搬吧。小区业主的车,不但进不了自己的小区,甚至连停得近一些都不行!

   房子裂缝、暖气不热、隔音奇差诸如此类的问题就不说了!

   

   鼎盛国际——你是我们大半辈子血汗钱买下的房子、买下的家!不是别人的家,是我们自己的家!开发商、物业——我不管你们是什么关系,好歹给我们业主一点应有的权力,让我们享受做人的尊严,让我们享受家的温暖!

   恶犬欺主!是谁,赋予你们的权力,罔顾业主需求、侵犯业主权力、践踏法律尊严?开发商的领导,物业的所有工作人员,将心比心,你们真对得起业主对你们的信任,对你们支付的费用吗?

   天道循环,报应不爽。所有的一切,都会有相应的代价。建设法治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如果连家都不能温暖,何谈和谐、何谈法治、何谈天理?

 

 

 

 

 

 

 


发表于2016-03-16

不是交房了

发表于2016-03-21
其实在我看来不让进车正是我唯一习惯这里的优点,人车分离小区至少清净,我原来的小区全是车,除了车没别的,任何一个位置都能停上去,有了孩子在院子里玩都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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