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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必看】土地使用权过期,你的房子还能住吗?

发表于2016-04-25

  一石激起千层浪,连日来温州市一批20年产权的房屋土地产权到期,交易价不超过100万元的房子,却面临要花费房产交易价至少三成的土地出让金才能重新办理土地证的遭遇,在全国引发强烈反响和舆论高度关注。

  这个问题的核心是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要不要续费、如何续费以及到底续多收费?从目前来看,面对全国首批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房子,各地的情况不同,处理办法也不一样。那么产权到期后,房子还属于自己吗?

  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对于房子到期后的几种分析: 1、重签合同,续缴出让金  2、国家回收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3、国家回收土地,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而目前我区还没有明文规定具体怎么处理这些问题,不知道是这三种情况的哪种,总之还是能继续使用的。

发表于2016-04-25

唉,希望不会花太多的钱!!!!!

发表于2016-04-25

郁闷,到期之后万一让交的比房子还怎么办?

发表于2016-04-25

没办法,看国家地区政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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