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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国六条”让呼和浩特二手房交易遭遇“寒流”

发表于2007-06-07
“国六条”实施以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通知要求,目前市民在进行个人二手房转让时,须要缴纳契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合同)印花税以及房屋过户手续费、调档费等多项税费。据呼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企业管理处处长司宏社介绍,国家希望通过缴纳各种二手房交易税,来遏制炒房,从而规范房地产市场。

而事实上,征收的各项税费,对于炒房者来说不算高,但对于真正的二手房消费群体来说,购房的积极性将会受到严重影响。呼市市民冀女士说,她买的房子是2003年8月过的户,当时也有评估费、手续费、登记费,但征收的税只有契税一项,对于买卖双方来说还可以接受。现在又开始增缴营业税、增值税、合同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再加上调档费、交易手续费、图纸费、权证登记费等,交易涉及的税费实在太多了。这些名目繁多的税费,提高了二手房交易成本,让二手房交易者有些吃不消。

二手房交易市场遇冷

5月25日,记者在呼市房管局二手房交易大厅看到,大厅里显然有些冷清。记者驻足观察了几分钟,发现查看二手房信息的人不少,但前来办理过户手续的却不多。

“最近这半个月,咨询的人不少,但真正办理手续的人并不多。”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在房管局一楼大厅,记者对正在咨询二手房出售信息的几位市民做了随机采访。其中有三四个人对二手房交易涉及的多项税费表示不太清楚,只有急于售房的两位市民对此事表示出浓厚的兴趣。

家住回民区的关丽凤告诉记者,她以前也不知道二手房交易还要缴纳这么多项的税费。近日由于急于想将闲置的住宅转手,才对二手房交易政策有所了解。她认为,购买二手房的人经济普遍都不宽裕,而买房需要缴纳多项税费,交易成本太高,加重了这部分人的负担。

记者从呼市房管局获悉,今年1—4月份,呼市的存量房交易量比去年同期下降了60%。显然,呼市有关部门在执行二手房交易税这一政策的过程中,也面临着另外一个棘手的问题:在遏制炒房的同时,也破坏了二手房市场的活跃度。
发表于2007-06-07
交易成本过高 不少人选择变通办法

从事了6年房地产交易工作的张女士告诉记者,从2004年开始,呼市房价一路飙升,二手房市场也开始火爆起来。经济条件好的农牧民为了孩子的上学和就业大量迁入城市,进城打工人员也要求改善居住条件,此外,很多准新婚夫妇也要购房,他们中的不少人较多地选择了二手房,其根本原因还是二手房价格较低。而各项税费的征收,又将很多二手房的需求者再次拒之门外。

张女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市民购买了一处10万元的房屋后,再将其以25万元的价格售出,假如相关合理费用(装修、手续费等)总共为5万元。那么,按规定应缴纳的税费包括: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20%)、营业税5.5%、土地增值税1%、合同印花税0.05%、契税0.75%。除此之外,在实际买卖过程中还会产生登记费、评估费等一些其他费用,总交易成本(固定税费)约为38000多元,高达房产售价的11.8%。

新城区呼伦北路一中介机构负责人告诉记者,进入5月以来,他们办理的过户手续寥寥无几,买卖双方都对缴纳多项二手房交易税费表示反感,不少已经签了合同的买卖房屋者都放弃了交易,还有的业主将目光转向了租赁市场。

由于交易成本过高,呼市的二手房市场出现了“先买卖,后过户”的现象。呼市回民区的陈先生说,他2006年买房时只与卖方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现在他只有房子的使用权,还没有房产权。听说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全额征收营业税,而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转手交易,免征营业税。为了钻这个政策空子,经与卖家协商,陈先生准备过几年再过户。
 
内蒙古社会科学院一位研究员指出,从表面上看,当需要打击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时,政府就加强税收征管。其实调控房地产,关键是要从土地批租和使用方面来管理,而不能指望通过税收政策来发挥太大的作用。地方政府应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灵活掌握政策法规的执行尺度。

    “《国六条》实施以来,二手房交易须缴纳多项税费,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买卖双方的交易意愿,使他们对交易持观望态度。各项税费的征收确实放慢了二手房交易的步伐,但这只是暂时的。”呼市房管局一位负责人如是说。(王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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