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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呼和浩特:购买二手房也可以申请贷款了

发表于2007-07-23
呼和浩特市房产局置换中心与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共同签署了合作开展二手住房贷款业务协议。该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从现在起,青城人购买二手住房也可以申请贷款了。 
    近年来,由住房无法申请到贷款,严重地制约了呼和浩特市二手住房的交易行为,让很多经济条件较一般的家庭无法参与二手住房的购买。为了解决这一“瓶颈”,让更多人圆上住房梦,市房产局置换中心经多方努力,终于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达成开展个人二手住房贷款业务协议。 

    开展此项业务对买卖双方均有益处:交易双方在申请个人二手住房贷款时,新华支行将聘请专业律师并通过市房产局置换中心等途径,帮助购买方消除在房屋产权真实性方面存在的疑虑,同时帮助卖出方解除对交易款项是否能按时取得的后顾之忧。该业务的开办不仅有效缓解了房屋二级市场中存在的突出矛盾,而且为房屋买卖双方提供了一个可信赖的二手住房交易平台。若卖方出售的房屋是在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以贷款按揭方式购买的、且尚未还清贷款,买方还可向该行申请转按揭贷款事宜。 

    申请贷款条件:申请二手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应具备如下条件,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固定详细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个人合法记录;个人信用良好,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中无不良记录;已签署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所购房屋具备进入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条件,产权明晰;能够支付银行规定的首期购房款;同意以所购二手住房做抵押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等。 

    贷款比例:二手住房楼龄5年(含)之内的,贷款最高成数为所购住房价值或评估价值的70%(两者就低);楼龄在5—10年(含)的,贷款最高成数为所购住房价值或评估价值的60%(两者就低);楼龄超过10年的,贷款最高成数为所购住房价值或评估价值的50%(两者就低);个人二手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5年,且房龄与贷款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到期时,借款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 

    贷款利率:二手住房贷款执行人民银行同档次商业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下限利率水平为相应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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