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物业知识问答

发表于2008-08-15
 63、业主或业主大会是否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费进行审计?

    答:物业服务费实行包干制的。业主大会主要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不对物业服务费进行审计。

    物业服务费实行酬金制的,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在合同约定对物业服务支出或成本进行审计。审计机构由双方共同委托,审计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审计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发表于2008-08-15
 
64、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发表于2008-08-15
 65、专项维修资金铁用途是什么?

    答: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工程,即除日常运行维修养护以外的中修、大修及理新、改造工程。
发表于2008-08-15
 66、谁应交纳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答:凡是1999年1月1日以后签订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与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等)房屋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均应交纳。此外将商品住宅转为租赁、经营或自用的开发商也应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发表于2008-08-15
 67、不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的怎么办?

    答:不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将不予办理其立契过户手续和权属登记手续。
发表于2008-08-15
 
68、业主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标准是什么?

    答:多层商品住宅(异产毗连型)的号项维修资金按房屋买卖合同中标明的建筑面积18元/平方米交纳,高层为40元/平方米。  (实测面积后有变化的以结算价款为准)。
发表于2008-08-15
 69、业主买房时归集起来的维修资金由谁代为管理?

    答: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属于业主所有的,由市物业处代管,并存入指定的维修资金专用银行帐户,保证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根据国家规定,维修资金在代管期间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发表于2008-08-15
 70、小区里公有住房建立过专项维修资金吗?

    答:公有住房售后维修资金由售房单位负责归集并存至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系统,由市中心出具交存证明。公有住房出售后,其住宅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经业委会申请,原代收(售房)单位应将维修资金移交给业委会管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监杵执行。
发表于2008-08-15
 
 71、维修资金的支取使用程序是什么?

    答:总体来说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年度普查一制订维修计划一编制工程预算一批准预算一委托施工一工程验收一分摊费用与支取资金一公布帐目”的程序。
发表于2008-08-15
 72、支用维修资金时按什么原则分摊费用?

    答;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须进行维修工程,属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承担费用,不得使用维修资金。其他按照受益人(业主)原则分摊使用维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