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物业知识问答

发表于2008-08-18
 83、业主不履行维修责任,造成损失的,是否需要赔偿?

    答:由于不履行维修责任,致使房屋附属设施已经或可能危害毗连设施安全及公共安全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可授权物业管理企业进行修缮,其费用由业主承担。造成损失的。业主应当赔偿。
发表于2008-08-18
 84、小区内的共用设施损坏,维修费用该由谁承担

    答:如果足人为造成小区公用设施损坏的。由损坏者负责修复: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火。

    如果责任不明确的,维修费用应该由全体业主按照所拥有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担。
发表于2008-08-18
 85、为什么要规范房屋装饰装修行为?

    答:我国住宅房屋多数属于集合式楼房。在住宅小区中,住宅单体间存在共用部位,如主体结构承重部位:单幢楼或小区内有共用设施设备,如电梯、水、暖、照明、消防等设施设备。不当的装饰装修会导致结构安全和装修人员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还会影响到整幢楼、整个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为了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对房屋装饰装修行为进行规范,因此,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也应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发表于2008-08-18
 86、业主装饰装修房屋,需要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吗?

    答:装饰装修房屋是业主的权利,但这一切权利的行使应以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前提。在一个存在多个业主的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的行为有可能会对其他业主造成影响。如装修噪音影响相邻业主生活和休息、破坏房屋承重结构会对其他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等。同时,物业管理企业有义务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物业进行管理,而对物业及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结构、功能、使用等情况的了解是完成这一义务的前提。因此,业主装饰装修房屋,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发表于2008-08-18
 87、业主装饰装修房屋,需要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吗?

    答:业主应当在装饰装修房屋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管理服务费用,违约责任等。
发表于2008-08-18
 88、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禁止行为有哪些?

    答:按照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化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未经批准,不得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6)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发表于2008-08-18
 89、业主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物业管理企业能否进行入户检查?

    答:业主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直至装修结束后,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进行现场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发表于2008-08-19
 90、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施工时间如何规定?

    答:按照市物业处发布的《呼和浩特市物业管理小区室内装饰装修实施办法》  (呼物发[2004]7号)规定,每日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7时,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发表于2008-08-19
 9l、应如何处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垃圾?

    答: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和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者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废弃物。
发表于2008-08-19
 
82、物业管理企业需要入户维修,业主是否应该配合?

    答:小区内房屋结构相连,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基础设施具有系统性等特点,致使物业局部安全隐患不仅会影响业主、使用人,还会影响到相邻业主,甚至整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即物业安全隐忠往往会影响到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因此,物业管理企业需要进行入户维修时,业主应当配合。